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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6〕111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网格管理 指挥调度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8 浏览次数:123
盘县政办发〔2016〕1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委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1+8”文件要求,县委、县政府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加强网格化管理建设,构建“三个平台”、夯实“一个网格”。为实现社会管理网格城乡空间、时间全覆盖,保证群众诉求和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理,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镇、村三级网格全部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求必须严肃值班工作纪律,杜绝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空岗和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切实保证通信联络和指挥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情况、第一时间协调处置。县委、县政府将对各镇、村、经济区、各有关部门值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登记备案和通报。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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