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盘山县民政局将县域低保户和五保户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到各镇

发布时间:2016-10-26 浏览次数:546

    为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更好地落实市委“1+8”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基层服务水平,最大限度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惠民,日前,盘山县民政局根据工作实际,将低保审批等2项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到各镇。民政局要求承接下放权力的各镇要严格按照《低保条例》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要求,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抓好承接的行政审批权力,确保低保和五保审批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民政局将对下放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进行指导、抽查和监管,确保下放后行政审批权力更好地服务群众。

上一篇: 社会救助信息
下一篇: 没有了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