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6〕150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 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筹建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电商物流产业管理中心: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
辽宁省盘锦河蟹产业知名
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规划
为深入开展辽宁省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根据《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筹建辽宁省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函》(辽质监函〔2016〕103号)及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的通知(辽质监办〔2016〕2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为方式,按照《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以及《“辽宁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河蟹产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的环境和氛围,形成全方位推进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的运行机制,增强河蟹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扩张能力,实现标杆示范企业带动作用,以提高质量推动品牌建设,以品牌建设助推经济转型发展。全面打造我县河蟹优质、品牌安全,进一步扩展国内国际市场的格局。
二、工作原则
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强化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品牌建设意识,提高质量、管理、营销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竞争及政府服务功能,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加强对品牌的宣传、培育和保护,推动标杆示范企业健康发展。
三、总体目标
全面提升河蟹产业生产能力、产业化水平和整体效益,做大做强做优盘山河蟹产业,打造“盘锦河蟹”知名品牌,力争创建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把盘山河蟹产业发展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食品安全型的具有盘山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成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主渠道。
实施河蟹产业重点工程
1、开展稻鱼蟹综合种养技术攻关与示范;
2、建立全国最大的优质河蟹种苗生产基地;
3、继续实施养大蟹工程;
4、实施河蟹放流野养工程;
5、建立高标准优质河蟹种苗冬储基地;
6、实施河蟹品牌宣传与培育工程;
7、加快推进胡家河蟹市场改扩建工程;
8、改扩建河蟹加工出口基地建设;
9、实施河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程;
10、实施科技培训与推广工程。
四、任务措施
(一)开展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经营管理理念,把以质取胜的理念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强化企业法人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组织企业参加较高层次的质量管理报告会及交流活动等形式,从领导和管理层面上增强质量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和指导企业对员工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提升其从业能力,确保员工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增强企业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二)开展园区内企业普查建档工作。对园区内企业全面进行普查建档,建立完善的企业质量档案,并实行电子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状况。到2017年2月底,全面完善和更新园区内生产企业的质量档案。
(三)开展标准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标准体系建设,确保园区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健全科学、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为企业的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提供的技术支撑。
(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合作,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联动机制,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培育“诚实守信”的质量文化,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强化市场主体的质量信用意识。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为品牌发展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大力实施品牌龙头企业带动工程。建设适应河蟹发展的品牌管理制度,形成“政府推动、政策带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诚信拉动”的宏观管理体系,帮助有条件的企业争创省、市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加大对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奖励和宣传力度,大力表彰品牌建设成效显著的企业。树立品牌建设企业标杆,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和品牌企业带动优势。
(六)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GAP认证、HACCP、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认证,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将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应用成效、名牌评价,与申报政府质量奖及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评选结合起来,形成激励机制,激励和引导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有效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七)严格加强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生产许可、监管制度。强化对原辅料、产品进出口环节质量监管,增强产品质量溯源能力,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对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撰写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供政府决策。落实质量和打假责任制,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力度,营造有利于品牌成长的市场环境。
(八)创新品牌培育、保护机制。加强政府激励引导,树立典范,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名牌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完善品牌建设奖励制度,加大对品牌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奖励力度,树立园区品牌形象。
(九)建设特色鲜明的园区品牌文化。为了更好的了解河蟹产业的发展历程,展示河蟹文化,在园区内建设特色鲜明的品牌文化展现基地。
(十)加快产业集聚化进程,推动产业链配套服务体系。为进一步完善以产业园区为核心的产业链配套服务体系,盘锦河蟹产业形成优质种苗繁育、稻蟹综合种养、河蟹市场销售、河蟹精深加工和出口创汇,空间布局合理、环境保护良好、物流服务、电子商务为一体的渔业经济发展格局。
(十一)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和引领作用,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兴企、品牌兴区”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对于质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政府和企业重视质量,新闻媒体宣传质量,社会、百姓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3·15”、质量月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11月至12月)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筹建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对筹建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通过宣传动员,使园区和职能部门充分认识到辽宁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对促进园区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确保筹建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
夯实区域品牌建设的质量基础。积极发挥标准化工作基础建设、认证认可的作用;建立检测水平高、专业性强的区域公共检测实验室和技术服务平台,完善计量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确保区域品牌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建立品牌的顾客满意度测量体系,开展用户及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营造出有利于品牌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总结完善、申请验收阶段(2017年7月-2017年9月)
根据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辽宁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考核验收细则》进行自查,在自查达到验收标准的基础上向省质监局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并积极做好准备工作,迎接好验收专家组的考核验收。
六、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2位副县长为副组长的辽宁省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创建活动的重大问题、有关政策措施、总结汇报等。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创建活动实施情况,并定期上报区域建设情况。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上下同心、内外用力,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机制,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质量工作格局。加大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三)创优发展环境。积极培育规范、透明的政策环境,努力创建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能,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质量提升、品牌建设方面,财政要给予支持和奖励。
(四)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和创办简报、制作广告宣传牌等方式,对筹建工作内容、进程、典型事例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在“3·15”、质量月、河蟹主题宣传等活动中要突出对辽宁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的宣传和报道,使筹建工作深入人心。
(五)强化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确保筹建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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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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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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