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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19 浏览次数:692

盘县审报〔2015〕6号

 

被审计单位:盘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审计项目:盘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3-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盘山县审计局年初审计工作安排,我局自2015年11月4日起,对盘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3-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盘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承诺。盘山县审计局的责任是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盘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隶属盘山县动监局,法人代表张云利,财务负责人朱君。盘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监督室、检疫室、财会室。单位职工人数是30人。

1、2013年审计情况

(1)2013年财政补助收入  182.75万元 , 财政核销实际支出182.75万元。预算外收入29.73万元(动物检疫收入、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2)2013年经费总支出为182.75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138.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7.58万元,津贴补贴101.14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43.26万元。其中:办公费2.02万元,电费0.67万元,取暖费3.75万元,差旅费1.53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专用材料费21.2万元,劳务费6.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1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77万元。

2、2014年审计情况

(1)2014年财政补助收入  182万元,财政核销实际支出182万元。预算外收入31.2万元(动物检疫收入、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2)2014年经费总支出为182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139.8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8.49万元,津贴补贴101.34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39.42万元。其中:办公费2.75万元,印刷费0.84,手续费0.18万元,邮电费0.1万元,取暖费3.8万元,差旅费0.68万元,专用材料19.65万元,劳务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2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77万元。④其他资本性支出1.98万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1.98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盘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3年度至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总体基本真实、合规。但个别方面存在违规问题,有待今后改正。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审计发现存在应进未进固定资产现象,查2013年12月29号凭证通过政府采购办购入电脑、交换机、电视8.16万元。2014年12月32号凭证购入对讲机1.77万元,均未进入单位固定资产帐。违反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依据此规则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的规定,进入单位固定资产,保证账物相符。

四、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审计建议该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法规意识,认真学习《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规,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盘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盘山县审计局。                         

 

盘山县审计局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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