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6〕142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信用体系 建设加快推进双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电商物流产业管理中心:
为大力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起健全的社会征信体系,完善相关惩戒机制,现就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双公示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制定信用工作相关方案、规划、指导意见、措施、绩效考核等文件(县发改局负责,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2、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提升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公开、公平、清廉的诚信形象。(县法制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等制度,拓展信息公布渠道,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完善全县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及信用数据征集,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记录的整合、共享。县直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通过“实时报送系统”将信息报送到辽宁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即在“信用辽宁”网站申请注册实时报送系统数据报送人和审批人,并将申请表格报送至省信用中心和市信用中心两级备案,各部门将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上传到“信用辽宁”相关版块,报送的信息将自动反馈到市大数据中心和盘山县政府网站。(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网格中心、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局、县农经局、县水利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档案局、县统计局、县安监局、县人防办、县金融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规划局、县粮食局、县动监局、县物价局配合;2016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申请注册、填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
各部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已移交给县行政审批局,但行政处罚权限还在本部门的,由行政审批局报送行政许可信息,由各部门报送行政处罚信息。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许可、核准事项权限,确保全部行政审批、核准、许可权限全部移交到县行政审批局。
5、做好市、县大数据系统的互联互通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大数据中心的职能,熟悉信用工作的性质、内容,尝试独立承接、行使相关信用工作的职能,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社会的服务作用。(县大数据中心、县网格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6、县直各部门注册人员在行政权力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信息通过“信用辽宁”网站实时报送系统直接送至辽宁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
7、此项工作将纳入201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评中,并将逐渐覆盖我县各行业、经济区和县直相关部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将对县直各部门信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
县直各相关单位、经济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上述事项按要求及时完成。并将相关人员名单、身份证电子版及联系电话报送县发改局信用办。
联系人:张茉
电话:0427-3552526
手机:1500422****
附件:盘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
盘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汪晓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 峰 县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张素萍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齐 贺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磊 县发改局局长
晏 安 县法院副院长
车慧娟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丛晓光 县编办副主任
叶 光 县直机关工委纪工委书记
丛人杰 县发改局副局长
宋宝宏 县经信局副局长
王远贺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永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继忠 县民政局副局长
苑 宇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小天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恒娟 县人社局副局长
高秀华 县国土局副局长
张 强 县环保局副局长
于雅华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铁峰 县交通局副局长
刘英会 县农经局副局长
张 京 县商务局副局长
孙国良 县文广局副局长
吕 震 县卫计委副局长
丁长学 县审计局副局长
赵柏忠 县市场监督局副局长
赵 明 县安监局副局长
张立海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 勉 县旅游局副局长
田 贺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宝华 县科技局副局长
薛宏伟 县物价局副局长
徐 红 县金融办副主任
冷雪飞 县总工会副主席
曹 微 团县委副书记
李 冰 县妇联副主席
赵春香 县国税局副局长
苏洪建 县地税局副局长
邱斌武 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丛人杰(兼)。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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