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6〕141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盘山县招商项目跟踪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电商物流产业管理中心: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招商项目跟踪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盘山县招商项目跟踪管理办法
为确保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规范管理和有效推进,推动在谈项目尽早签约,签约项目尽早落地,形成项目信息动态化、跟踪调度常态化、项目进展预警化的管理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建立健全盘山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全面掌握在谈项目进度、存在问题等重要项目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将本单位在谈项目报至县经合局,由主要领导审核后纳入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
第二条 各相关部门每月月底前报送项目库中项目最新进展及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等详细情况,县经合局汇总后交由书记、县长审阅。
第三条 各单位每周填报《盘山县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跟踪表》,报送新对接项目或新签约项目情况,由县经合局筛选后并由主要领导把关后将重点项目纳入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
第四条 各相关部门每月要有新项目纳入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其中,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高升经济区每月新入库项目不少于3个;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县经合局每月新入库项目不少于2个;各镇每月新入库项目不少于1个。
第五条 对于入库2个月没有进展的项目,将划入全县进展缓慢项目名单,项目单位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做出解释说明。
第六条 对于已签约5个月内未开工项目,项目部门负责人需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做未开工情况说明;对于签约超过半年仍未开工项目,将取消新签约引进项目认定资格。
附件:盘山县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跟踪表
盘山县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跟踪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企业名+项目名) |
企业简介 |
首次对接时间 |
项目内容及最新进展 |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措施 |
报送单位及责任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
|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印发 |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