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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6〕145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盘山县进一步推进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 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3 浏览次数:304
盘县政办发〔2016〕1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电商物流产业管理中心: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进一步推进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盘山县进一步推进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

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目标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调研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本着全域全面、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同步推进原则,按照“改造提升、规范管理、长效管控”三个清单的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规划先行,网格化管理推进,确保“三年计划两年完成”,打造一批经营业态丰富、质量品质优良、品牌特色突出、服务环境优美、设施功能完善、地域风情独特的街区,把我县建设成为宜居、宜游、宜商、宜业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二、工作重点

(一)2016年工作重点

按照“全域全面、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同步推进原则,分区域、分类别有序实施,年内完成县城全域改造提升任务,并向园区延伸,系统化落实规范管理工作,推动传统服务业业态集聚和转型升级。

(二)2017年工作重点

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网格化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并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治理成果,逐步向镇区延伸。

 三、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高标准规划推进,打造城区精品工程

重点对盘锦北站、县城各街区两侧建筑物的建筑色彩、景观绿化、公共设施、户外广告、景观小品、城市亮化、公交站亭及商网牌匾和经营业态等进行优化升级,达到建筑风格与整体景观相结合、城区功能管理与服务业发展相协调的格局,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牵头部门:县规划局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

时限要求: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盘锦北站、县城各街区规划设计;2017年进一步做好打造重要景观节点建设,全面实现完善提升。

(二)高质量完成街区重点改造任务

2016年要完成府南一路、府南二路、1号路、府北二路、医院北路、曙光北路及府西区域的商业牌匾安装、明厨亮灶、卫生间改造、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等城区改造提升工作任务。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抓紧进度,确保改造提升任务完成,实现各街区服务业品质全面提升。

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

时限要求:2017年1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绿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抓好今冬明春节点,加快园林式绿化建设,保证成活率,做高台景观,要栽植10公分至20公分的大树。今冬明春县城及新材料产业园绿化总面积153.8万,总土方量159.5万m3,总需要绿化树25.29万株(其中乔木7.44万株,亚乔9.15万株,灌木及彩叶球8.7万株),地被花卉面积117万。重点绿化工程有: 新材料产业园绿化项目;滨河北路绿化工程; 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景观绿化工程;曙光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园内及周边路网绿化工程; 府南二路绿化工程。县城提升改造项目有:教育园、305国道、府前大街、政府广场、华发广场、府西北路绿化带、府北二路路岛、凤凰桥桐轩小区等;确保城区绿化量及园艺感。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年底前完成安装分类式垃圾箱100个,树篦子1771个、休闲座椅20个、交通站亭50个。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县综合执法局、县规划局

时限要求:2017年4月底前完成县城全域绿化、硬化、美化、亮化工作,并跟进规范管理工作;2017年5月底前完成市政配套设施建设;2017年进一步做好绿化、硬化、美化、亮化的养护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

(四)加快特色美食街区建设

积极推进辽河口渔家菜特色美食街建设工作,与开发商和商户进一步对接,积极落实“2+3+5”优惠政策,跟踪搞好配套服务;同时加快美食街商网外立面改造和景观小品设计,尽快打造形成具有辽河口渔家菜特色的美食一条街。同时,结合餐饮业的标准体系建设,规范“辽河口渔家菜”特色店、创建店门面设计、餐饮场所卫生环境管理、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着装举止等行业标准。

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县综合执法局

时限要求:2016年12月底完成府西南路辽河口渔家菜美食街招商,并确保4家(聚吧音乐烤吧、淮阳菜、熬鱼馆、玛朵咖啡)落地的商户开业,扩大宣传打造品牌。

(五)完善网格化管理,建立标准化管控体系

进一步完善网格管理清单,健全网格员考评体系和巡查制度,按照工作实际进行轨迹监测。在已纳入部分餐饮、超市、食药品企业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将景区、医院、诊所、集贸市场等业态也纳入管理。通过网格员巡查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即行业职责内的立即处理,行业职责以外的,实时反馈到县网格管理中心,县网格管理中心按类别分发各责任单位立即处理,形成工作全覆盖格局。

牵头部门:县网格管理中心

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太平镇

时限要求:2016年12月底前建立网格联动机制,建立规范管理基本制度;2017年5月底前完善网格管理系统,加强规范管理,并建立长效管控制度,真正实现室内室外无死角,全覆盖管理。

(六)采取科学管理措施,创新规范化管理

1、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消费者通过查询系统平台或超市终端,追溯查询产品源头信息,了解该食品的种植、生产、加工、运输等情况,确保食品安全。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限要求:2017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并有序铺开。

2、街区商户信息库建设。做好城区各街区沿街商户分业态统计,建立动态电子信息档案库。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县文广局、县卫计局

时限要求: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3、加强商户自我管理。签订责任状,监督商户形成内部管理机制,责任到人,强化培训,实现自我管理能力。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县文广局、县卫计局

时限要求:2017年3月底前完成县域内管辖商户责任状的签订。

(七)建立督查联动机制

严格落实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主体责任、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明确督察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进度安排、组织形式和实施办法。通过座谈、现场明查暗访、交叉检查、重点抽查、联合巡查等形式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不达标行为的,对其责任人将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相应处理。同时,严肃督查纪律,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部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网格管理中心

时限要求:2016年12月10日前建立督查监管机制,并及时跟踪督查,做好常态化督查工作。

(八)做好宣传促动,加大曝光力度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深化供给侧改革提升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和培育一批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强化示范引领,同时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整改不到位的商家予以曝光。积极调动企业、行业协会参与进来,政企联动,全域全面、高标准、高质量、快节奏地工作态势。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县文广局、盘山广播电视台

时限要求:持续做好宣传、曝光工作。

(九)总结经验,逐步向镇区延伸

在县城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改造提升、规范管理、长效管控工作成果基础上,突出全域全面,向镇区延伸,建设镇区特色样板街区,充分体现地域特色,影院、大型超市、快捷酒店、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齐全,统筹交通通行、绿化美化、便民利民、产业发展等多项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业提档升级。

牵头部门:各镇政府

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文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宜居办

时限要求: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镇区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全面推进实施。

四、工作标准

1、商业牌匾:按照所在街区总体规划要求进行统一更换。牌匾内容表现采用LED发光字、中英文对照,体现国际化元素。

2、明厨亮灶:可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在原有基础上改造亮化食品处理区,建成开放式厨房;二是使用透明玻璃隔断,使后厨成为消费者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厨房;三是采用视频传输技术,在后厨安装监控探头,在就餐大厅、包房或结算厅(台)设置电子显示屏,将后厨食品加工操作现场直接反映到电子显示屏上,消费者通过影像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达到可视厨房;配有专用全套监控设施及48寸高清显示器,并将明厨亮灶与网格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3、绿化: 做高台,点缀立体绿化,实现园艺化。行道树栽植胸径12公分以上国槐、间距3米;2株国槐中间栽一丛紫丁香,地被植物金山绣线菊;乔木主要以较大规格黑松、云杉、五角枫等为主。地被植物改造成草坪;栽植花灌木、模纹。

4、硬化:按设计规划要求,对破损的路面进行恢复修补,确保路面无破损。对新建地段使用花岗岩铺装;人行道硬化改造,将原有道砖改为火烧板,结构表现为:5cm厚火烧板,10cm深C15混凝土,30cm山皮石。

5、美化、亮化:路面进行清扫,保洁;清理建筑垃圾、清理路两侧杂草、建筑垃圾及白色垃圾和县城道路两侧、电线杆、围墙等非法小广告;清扫保洁质量达“五无”,即无死角、无枯枝落叶、无废弃物、无尘土、无白色垃圾,依靠高空作业车携带维护人员和设备对管辖范围内的亮化设施进行周检,发现故障直接处理,提高维护亮化设施效率,保证亮灯率达到98%以上。

6、卫生间:餐饮服务场所内须设置卫生间,其出口附近应当设置洗手、消毒、烘干设施。卫生间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洗手盆、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卫生间的隔音要好,特别是包间的卫生间要达到隔音标准;卫生间应设有效排气装置,并有适当照明,配备一次性擦手纸或卫生用纸、洗手液、纸篓,设置地面防滑、台阶等警示标识,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不生锈的防蝇纱网。卫生间卫生标准要高出营业环境卫生标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及时清理定期消毒,管理制度上墙。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卫生间。

7、室内环境卫生标准:经营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齐全并上墙;各项制度要完善上墙;服务人员要进行培训,文明用语;室内布局合理、商品摆放整齐、环境整洁,不许卖过期商品,要有下架箱;餐饮行业用具、工具设备要消毒、保洁,操作规范,不得使用回收酒杯,禁用一次性筷子;须设置有盖垃圾桶。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统一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和手套,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持证上岗;加工经营场所要分区使用,做到生熟分区。

8、室外环境卫生标准:门前四包,即包市容卫生、包美化绿化、包公共秩序和包市政设施。具体包括清扫保洁、清雪、清理垃圾污水、分类投放、厕所管理、绿化面积、绿化日常管理和养护、车辆规范停放、规范设立摊点、占道作业、堆放杂物、乱搭建等、规范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面装潢装饰等、规范噪声、保护井盖、路灯、车行道、人行道、护栏、消防设施、环卫设施等公益设施,并对他人的违章行为和破坏公用设施行为进行监督、制止、举报。

9、油烟净化装置标准:安装与本饭店排烟量相匹配经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器,一般情况下不小于4000风量,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金属隔栅或网罩,处理后的烟气达标排放,营业期间保证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净化器的使用需对周边居民及景观环境无影响,不得建设地沟向雨水及污水管道排放烟气,定期对净化器进行清洁维护保养。

10、市场监管标准:集贸市场内地面做到硬化、平整、清洁,便于清洗,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满溢。应配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并经强制鉴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划行归类、秩序井然,亮照经营、文明守法,个体户诚信经营、持证上岗、质量保证、消费安全。集贸市场应建立市场信用记录制度,对场内经销商违规经营行为应进行警示通告。

11、车辆摆放:车辆要停在划有标线的车位内,车头一致朝外、整齐划一,保持在一条水平线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县直各相关部门也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挂帅的领导机构,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年度实施方案。

(二)明确责任分工。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措施办法、目标要求、完成时限等,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三)强化日常监管。要充分发挥督查监管作用,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严格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体系,并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将其作为单位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

1、盘山县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盘山县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盘山县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

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孙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汪晓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伟山  副县长

孙亚军  副县长

            王晓光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员:齐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赵继刚  县财政局局长

            严卫东  县环保局局长

            李晓猛  县住建局局长

            曲家成  县交通局局长

                县商务局局长

            孙祖凯  县文广局局长

            何桂立  县卫计局局长

            张恩岭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杉杉  县旅游局局长

            李庆伟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占果  盘山广播电视台台长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县规划局局长

                县宜居办副主任

            王丹丹  县网格管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陈震(兼)。


附件2:

盘山县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进一步优化规划总体方案

在原有方案基础上,着重提升点位、细节。重点放在盘锦北站、县城各街区两侧建筑物的建筑色彩、景观绿化、公共设施、户外广告、景观小品、公交站亭及商网牌匾等项工作的细节提升上。

201612月底完成盘锦北站及县城总体规划优化升级。

县规划局

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全面完成府南一路、府南二路、1号路、府北二路、医院北路、曙光北路及府西区域包括商业牌匾改造、明厨亮灶、公共卫生间改造、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等城区改造提升工作任务。

20171月底前完成城区全部商业牌匾改造、明厨亮灶、公共卫生间改造及油烟净化装置安装。

县环保局

县综合执法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冬春绿化

抓好冬、春时间节点,做高台,点缀立体绿化,以栽植10公分至20公分的大树为主,加快园林式绿化建设,保证成活率。确保城区绿化量及园艺感。

201612月底前完成地被植物3.3万㎡。

20174月底前完成县城及新材料产业园绿化总面积153.8万㎡,总土方量159.5,总需要绿化树25.29万株,地被植物117万㎡。

县住建局

加强城区环境

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优化提升城市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20175月底前完成安装分类式垃圾箱100个,树篦子1771个,休闲座椅20个,公交站亭50个。

通畅城区交通

加强汽配维修企业监管;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消除超限超载和扬撒的货运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

201612月底前完成。

县交通局

提高网格化管理水平

完善网格管理清单,健全网格员考评体系和巡查制度,按照工作实际进行轨迹监测。

201612月底前完成。

县网格管理中心

各责任单位完善网格员考评管理制度,细化网格员职责和任务清单。在已纳入部分餐饮、超市、食药品企业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将景区、医院、诊所、集贸市场等业态也纳入管理。

20175月底前,各责任部门将所属业态纳入网格管理。

县卫计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旅游局

县网格管理中心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联合巡查机制

各成员单位参加,建立周2次联合巡查机制。白天不定时巡查一次,晚上17时至19时巡查一次,对各街区不同业态进行抽查;同时,建立网格员周六周日正常巡查机制。

201611月底前完成2次巡查任务,12月转入常态化,每周2次。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县商务局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消费者通过查询系统平台或超市终端,追溯查询产品源头信息,了解该食品的种植、生产、加工、运输等情况,确保食品安全。

2017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并有序铺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街区商户信息库建设

做好城区各街区沿街商户分业态统计,建立动态电子信息档案库。

201612月底前完成。

县文广局

县卫计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商户自我管理

签订责任状,监督商户形成内部管理机制,责任到人,强化培训,实现自我管理能力。

20173月底前完成县域内管辖商户责任状的签订,逐步实现商户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打造特色美食街

积极推进辽河口渔家菜特色美食街建设工作,与开发商和商户进一步对接,落实“2+3+5”优惠政策,跟踪搞好配套服务。同时加快美食街商网外立面改造和景观小品设计,尽快打造形成具有辽河口渔家菜特色的美食一条街。

20161215日前推进4家落地的商户(淮阳菜、玛朵咖啡、聚吧音乐烤吧、熬鱼馆)开业。

201712月底前完成美食街建设。

县商务局

全力提升盘锦北站

加快盘锦北站商贸区硬化工程施工进度,大力推进盘锦北站交通综合枢纽建设,提升盘锦北站整体服务质量。尽快完成进一步提升规划设计方案,注重业态品质提升。

201612月底前完成盘锦北站交通枢纽规划。

201712月底前改造提升到位。

县规划局

甜水镇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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