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6〕14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盘山县镇区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 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电商物流产业管理中心: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镇区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盘山县镇区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
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我县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推进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调研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域全面,逐步向镇区延伸,任务要提前完成”的工作要求,结合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助推镇域经济发展为目标,本着全域全面、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同步推进原则,按照“改造提升、规范管理、长效管控”三个清单任务要求,从加强和完善镇区服务功能和服务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入手,强力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县域服务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真正实现城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发展。增强担当意识,以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步伐,确保“三年计划两年完成”。
二、工作步骤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总体工作安排,按年度完成改造提升工作,并做好推进工作。进一步打造镇域餐饮、休闲、娱乐、健身、文化消费等具有鲜明特征的特色街区。
(一)规划及起步阶段(2016年)
按照“全域全面、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同步推进原则,分区域、分类别有序实施,12月10日前完成镇区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规划等;12月底前完成镇区主要街道的部分改造提升任务,包括商业牌匾改造、明厨亮灶、公共场所卫生间改造、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等。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
年内全面完成镇区改造提升任务,并系统化落实规范管理工作,推动传统服务业业态集聚和转型升级。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
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网格化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并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治理成果。
三、主要任务
(一)以高标准规划为引领,打造镇区精品工程(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设计规划)
1、具有鲜明的镇域风格特色。主要包括街区两侧建筑物的建筑风格、外立面色彩、节点、绿化景观、色彩引导等。
2、健全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行政服务、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卫生、商业金融、集贸设施、公共交通、社会保障。
3、打造精品绿化。以栽植10-20公分的大树为主,同时注重体现园艺感、美感,达到建筑风格与整体景观相结合。
4、实现环境的整洁协调。垃圾收集设施齐全充足,清扫保洁、清理清运等制度完善。户外广告及商网牌匾在样式、规格、色彩等方面实现协调统一。
5、规范服务业经营业态。落实服务业各类企业经营服务标准,强化监管。
6、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做好长效管控。
(二)以强化综合整治为抓手,提升镇区整体形象
1、完善服务功能及配套
(1)镇区至少打造1条样板街区,充分体现地域特色。
(2)每个镇要建有1个影院、至少1个大型超市、1个快捷酒店、1个农贸市场、至少1个公共停车场、1个文化广场、1个医院、1所学校幼儿园、至少1个银行、至少1条公交线路、至少1个快递物流等业态;统筹交通通行、绿化美观、便民利民、产业发展等多项功能。
(3)结合宜居乡村建设,完善市政配套设施,配置建设休闲座椅、树篦子、公交站亭、分类式垃圾箱。全面实施绿化、硬化、美化、亮化工程,主街要建有景观小品。
2、强化街区环境整治
(1)开展镇区各街区的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是规范提升街区的市容市貌。
(2)根据规划开展镇区各街路两侧建筑物外立面及商业牌匾改造提升,实现广告牌匾统一规范。商业牌匾要按照所在街区整体规划方案进行安装。
(3)对占道经营,车辆摆放、露天烧烤、焚烧垃圾、一户一牌等市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4)清理各街区的违法建筑,拆除企业或个人违法建筑,取缔各类企业占道经营等,合理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5)对于未启用商网启用前,综合执法队、宜居乡村建设办公室要形成联动机制,对装修改造监管到位。
(6)规范镇区各街区的户外广告设置,整治违规广告、非法喷涂广告。
(7)对重点街区的车辆摆放进行重点规范。
(8)全面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垃圾污水等。
3、规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规范饭店、宾馆标准化建设,公共场所卫生间改造提升。
(2)在个体医疗机构行业标准及门面设计方面,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设备,并做到诊室、处置室、观察室和药房“四室”分开。
(3)公共场所卫生间要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有单独通风设施、洗手液、厕纸等,达到干净、整洁、无异味。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逐步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推行餐饮服务单位制度化管理,进一步规范食材采购储存、冷冻冷藏设施、餐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制度。
(2)食品经营单位、药品经营单位的经营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各项制度要统一规范、完善上墙;
(3)服务人员要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4)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GSP认证跟踪检查。
5、实现餐饮业环保达标
(1)逐步推进组织实施各街区内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工作,所有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需通过烟气排放管道达标排放。
(2)所有餐饮营业单位油烟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建立清洁保养台账。
(3)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三)建立网格化管理,强化标准化管控
1、运行模式。网格管理与服务业提升相结合主要是依托镇网格管理系统平台的管理功能,完善网格管理清单,健全网格员考评体系和网格巡查制度,按照工作实际进行轨迹监测。
2、工作机制。实行双重身份(既是执法者又是网格员)、双重管理(镇网格中心和县网格中心管理)、双重考核机制(镇网格中心考核和县网格中心考核)。由镇网格管理中心统一调度,通过网格员巡访发现问题,实时反馈到镇网格中心,镇网格中心按类别分发各责任部门立即处理,若遇到本镇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县网格中心,县网格中心协调相关县直部门办理,形成工作全覆盖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镇要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具体任务清单。在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职责,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措施方法、目标要求、完成时限等,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二)积极宣传引导、形成广泛参与。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强镇区综合整治提升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和培育一批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突出示范引领。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积极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发挥商户主体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合力。
(三)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考核考评。县委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督查室定期对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作为对各乡镇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之一,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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