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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提前完成建成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09 浏览次数:422

    2016612日位于盘山县太平镇宋家村盘锦太平河沥青有限公司的两台4吨燃煤锅炉正式拆除完毕。这也意味着盘山县建成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全部完成。

    按照盘锦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盘环发【201671号)文件要求, 2016630日前盘山县建成区应淘汰10吨以下燃煤锅炉6,共19个吨位,其中:盘锦太平河沥青有限责任公司24吨;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2吨,15吨;盘锦恒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12吨。盘山县环境保护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落实责任主体,主动上门宣传普及相关政策,为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经过多次与企业沟通协调,终于提前完成了建成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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