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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6-12-09 浏览次数:676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201691日,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依法依规对学生食堂、校内食品销售单位和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小餐饮、学生“小饭桌”等进行许可或登记备案,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等重点地区和单位,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

全面核查清理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认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严格主体准入,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对辖区内新建学校食堂许可持有情况全面排查,严禁学校食堂无证经营;学生“小饭桌”经营者要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许可或登记备后方可经营,经营过程中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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