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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强化作风建设,不断规范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2016-12-13 浏览次数:397

我们所承担的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工作,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是职责中的主要职能之一,为了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工作是处,防控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腐败现象,使项目审批工作更加公正、透明,我们着重推进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切实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家权力下放的指导意见和全县行政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局认真收集整理县级单位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经过报请上级部门认定和政府的调整,把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512项减少到352项,减少了160项。并对以上352项审批事项逐一制作了流程图。通过媒体、网络、政府公示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对外信息公开。

二是构建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按照国家、省市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安排,我局已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前期组建工作,现在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已经成立并运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主要是依托现在的信息技术,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权出让、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集中在一个交易平台,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管理和监督。由于公共资源交易单位已不在我局下设,因此具体信息公开情况由该单位说明。

三是有效推进权力下放

我局下放到高升经济区的审批事项有7项:

1)项目立项审批

2)项目可研审批

3)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4)项目节能审批

5)项目招投标核准

6)项目立项核准

7)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四是全面推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明确落实责任主体,在《盘锦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框架规范下,全面推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

并联审批工作划分为五个阶段,即:立项阶段、用地审批阶段、规划报建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明确规范责任单位,立项阶段由我局负责,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分别县土地局、县规划局、县住建组织审批实施。在各相关责任单位做好申报辅导等基础工作全面完成的前提下,审批时限明确为25天,有效的缩短了审批时间、加快了项目建设进程。县监察局对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行网络监管、问责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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