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6〕160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 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电商物流产业管理中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安委明电〔2016〕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请结合我县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县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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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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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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