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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发〔2016〕38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高升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水井予以关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2 浏览次数:156

盘县政发〔2016〕38号


高升镇人民政府、得胜镇人民政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由县动监局、县环保局对盘山县高升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内8眼水井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核实、确认,为确保饮用水安全,县政府决定对7号、9号、11号、12号、18号、19号、23号、24号这8眼水井予以关闭。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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