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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7〕8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两节”,全国、省“两会”期间值班值守和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2 浏览次数:219


盘县政办发〔2017〕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春节、元宵节临近,全国、省“两会”召开在即,为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值班值守和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为全国、省“两会”顺利召开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经济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空岗和安排更夫等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确保值班电话畅通。“两节”、“两会”期间,各部门主要领导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第一时间接听县委、县政府值班室电话。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按照《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的通知》(盘县政办发〔2016〕65号)要求,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情况。严格落实重要紧急信息20分钟内初步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1小时20分内详细书面报告制度,并全程跟踪续报。要坚决杜绝擅自越级上报和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对因未按照要求报送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县政府应急办将建议县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盘锦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对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应急保障工作

县公安、消防、民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农经、卫计、环保、广电、市场监督管理、安监、旅游、信访、供电、通信等有关单位,要准备充足的应急力量,可供紧急调度使用。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进行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县政府值班室报告有关情况。

四、严格执行领导外出请销假制度

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经济区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主要领导同志需要离盘的,必须提前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并确定1名领导同志在此期间主持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有领导负责指挥处置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两节”和全国、省“两会”期间有关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县政府应急办将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请各部门将“两节”和全国、省“两会”期间值班表于1月15日前上报至县政府应急办。

县政府值班室将对各部门值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登记备案。

县政府值班电话:3552567,3552678(传真)

县应急办公室:3554789,联系人:郑磊,手机:1384270****。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武

      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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