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7〕20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7〕2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盘宜建办发〔2016〕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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