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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7〕45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国务院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 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5 浏览次数:199

盘县政办发〔2017〕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以下简称《意见》),紧紧围绕我县确定的3+1”发展框架,科学实施产业布局,全面用活支持政策,抢抓战略机遇,找准工作切入点,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经县政府同意,现制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如下: 

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全面完成对高升经济区和新材料产业园的权力下放工作,并做好对县电商物流管理中心的项目优质审批工作。

牵头部门:县编委办;

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

2.推进高升经济区管理体制改革。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高升经济区、高升镇、得胜镇、陈家镇。

3.开展“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简化流程、明确时限、提高效率。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

4.试行我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创新以政策性条件为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新材料产业园、高升经济区;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电商物流管理中心。

5.推进“信用盘山”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双公示”、“红黑榜”工作,完善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6.推进“法制盘山”建设,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做好法律宣传和执法工作,改善优化我县法律环境。

牵头部门:县司法局。

7.开展联合检查,做好投资营商环境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牵头部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安监局。

(二)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8.深化我县国营农场、林场改革,出台盘山县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方案。

牵头部门:县农业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国资局、县财政局。

(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9.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牵头部门:县经信局。

10.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措施,放宽市场准入门槛。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

11.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措施。

牵头部门:县国资局、县金融办;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12.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双创”措施。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

13.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制措施,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规范涉企行政处罚行为,运用简易程序审理民营企业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

牵头部门:县法制办。

14.抓住契机,推动“银政企保”合作,建立融资担保体系,解决县域内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牵头部门:县国资局、县金融办。

15.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PPP合作流程,遴选一批收益可预期的优质PPP项目,吸引社会资本。

牵头部门:县国资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四)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6.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提高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制造和服务型制造能力,促进我县塑料新材料、农业产业化、物流智能化等产业提质增效。

牵头部门:县经信局;

责任部门:新材料产业园、高升经济区、县电商物流管理中心、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各镇政府。

17.根据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标准,全力打造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争取进入国家发改委《省级开发区目录》,努力升级为国家级园区,力争进入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名单。

牵头部门:新材料产业园;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18.争取国家和省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对我县投资力度,配合国家和省市设立东北振兴产业投资基金。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县经信局、县国资局、县财政局。

19.做好我县水稻等粮食产品的收购和价格补贴工作。鼓励企业配合国家合理消化粮食库存,腾库收购新粮。通过协调农发行为民营粮食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等措施,调动多元主体收购热情。

牵头部门:县粮食局;

责任部门:县农业局、县商务局。

20.紧紧围绕大米、碱地柿子、草莓、河蟹、泥鳅鱼等具有特色的农产品,增强品牌意识,打造我县标签。做足“互联网+”文章,鼓励加强农业认养、微信销售等方式的发展。

牵头部门:县农业局;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五)支持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

21.参照特色宜居小镇建设标准,推动我县特色小镇工程,先期重点推进太平镇、甜水镇、高升镇等特色小镇的申报和建设。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县宜居办、各镇政府。

22.全面组织实施太平镇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先期加快推进盘山县太平镇独立工矿区太平镇5#路建设项目、曙光二号路西段建设项目、太平镇府北雨水提升泵站工程和太平镇独立工矿区搬迁企业异地配套工程项目建设。

牵头部门:县国资公司;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六)大力培育新动能

23.做好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的资金争取工作。加快实施《盘山县全面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项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推进孵化器、公共服务中心、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市场化众创空间。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24.争取国家和省加大对我县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制定落实《加快盘山县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发展基于“互联网 ”的新产业新业态。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县商务局。 

25.配合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完成基础平台建设、云端应用等工作,及时向市大数据中心提出工作需求,促进大数据在我县多领域广泛应用。

牵头部门:县大数据中心;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26.做好养老等产业发展规划,近期要重点推进盘山县未成年人求助保护、盘山福利院、养员楼建设。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各镇政府。

27.实施发展特色旅游专项行动,发挥好区位优势,承接红海滩廊道品牌辐射,延伸拓展餐饮、购物、住宿等相关配套产业链条,建设休闲旅游目的地。推进“民宿”度假项目,加强绕阳湾国家级湿地生态公园等景区景点建设,开发乡村休闲游。

牵头部门:县旅游局;

责任部门:各镇政府。

28.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完善大米博物馆、苇编产业园的建设,引进和培育文化创意企业,打造创意产业集群。

牵头部门:县文广体局;

责任部门:县旅游局。

29.要及早出台争取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专项实施方案,各配合部门完善审批等前期手续,及时将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做好资金争取工作,促进我县相关项目建设。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七)加强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

30.推进国际高科技产业育成园、大连理工大学精细化工产业中试基地项目,加快我县双创平台建设。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新材料产业园、高升经济区。

31.要及早出台争取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东北地区创新链整合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各配合部门完善审批等前期手续,及时将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做好资金争取工作,促进我县相关项目建设。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新材料产业园、高升经济区、县电商物流管理中心、各镇政府。

32.深入实施小巨人发展行动计划,全县小巨人企业达到20家,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增长10%以上。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推动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有效结合。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

责任部门:县金融办。

33.实施“院地合作”,推进产学研合作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研发中心,组建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

34.要以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智能机器人项目建设为重点,打造我县的特种机器人产业。

牵头部门:新材料产业园。

(八)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35.督促推进我县振兴东北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建设。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36.推动盘锦通用航空产业园机场建设纳入省发改委加快我省航空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37.加快推进浩业化工货运铁路专用线建设。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38.做好盘山县县城热电发展规划筹划准备工作。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39.加快自然人利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和暖民工程项目审批,巩固已有的自然人利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做好示范工程,促进我县民用光伏发电和暖民产业发展。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40.做好我县棚户区改造工程,近期重点推进高升镇、坝墙子镇和得胜镇等棚改项目建设。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各镇政府。

三、扩大开放合作,转变观念理念

(九)打造重点开发开放平台

41.按照工作时限要求,组织制定《盘山县关于进一步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的工作方案》。

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42.全力拓展开发开放新渠道,有效融入盘锦市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县经合局。

43.依托电商物流园建设,大力发展“一带一路”、中蒙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牵头部门:电商物流管理中心。

(十)开展对口合作与系统培训

44.建立与江苏、北京等地对口合作机制,加快组织开展与江苏、北京及上海对接工作。

牵头部门:县经合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新材料产业园、高升经济区、县电商物流管理中心、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45.做好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培训工作。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四、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

(十一)强化地方主体责任

46.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吸引项目和资金在我县落地。

牵头部门:县经合局。

(十二)加大财政金融投资支持力度

47.汇总我县企业信贷情况,依据企业发展经营特点,理顺企业和信贷金融机构关系,满足我县企业信贷需求。

牵头部门:县国资局、县金融办。

48.理清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积极吸引域外知名企业,在我县设立总部或总公司,促进我县融资工作发展。

牵头部门:县国资局、县金融办。

49.制定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实现域外融资,做好协调连线工作,确保与域外机构的有效对接。制定企业债务发行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发行多类型、多品种债务,解决资金困境,扩大融资规模。

牵头部门:县国资局、县金融办。

(十三)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50.加强我县振兴政策措施的宣传报道,加强舆情监测,反馈公众信息,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澄清事实,防止“唱衰东北”声音散播蔓延。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51.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工作,推行“阳光信访”,实行网上办理信访案件,拓宽群众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

牵头部门:县信访局。

(十四)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52.做好东北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任务分工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

牵头部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附件:盘山县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

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

干重要举措的意见》的任务详细分解落实表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23

 

 

 

 

 

 

 

 

 


附件:

盘山县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

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的

任务详细分解落实表

 

任务分解

具体工作安排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全面完成对高升经济区和新材料产业园的权力下放工作,并做好对县电商物流管理中心的项目优质审批工作。

全面梳理各项经济管理审批事项,做到应放尽放,高升经济区和新材料产业园要做好权力承接和运行。

2017年6月末

县编委办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局

县规划局

县国土局

县电商物流管理中心组建项目审批专门机构和专业代办员队伍,规范审批流程,提供高效服务。

2017年6月末

2、推进高升经济区管理体制改革。

制定《关于高升经济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报县政府审议。

2017年1月

县发改局

高升经济区

高升镇

得胜镇

陈家镇

3、开展“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简化流程,明确时限,提高效率。

优化审批流程,以投资代办人员为线,形成投资主体、中介、审批闭环式全链条审批。

2017年3月末

县行政

审批局

县发改局

县规划局

县国土局

削减审批事项,梳理要件清单。

2017年3月末

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3、开展“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简化流程,明确时限,提高效率。

依托盘锦市将运行的(市、县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网络审批平台,实现县、园区、镇、村网上政务审批。

2017年

12月末

县行政

审批局

县发改局

县规划局

县国土局

统一存档,共享要件,由第一个需要该要件部门存档,之后的各部门就不在索要。

2017年3月末

4、试行我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制定盘山县重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容缺审批实施办法

2017年6月末

县行政

审批局

新材料

产业园

高升经济区

县发改局

县规划局

县国土局

县电商物流

管理中心

制定项目承诺审批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6月末

3月末,新材料产业园完成创建便民微信平台,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机制,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设立代办服务制度。6月末,完善审批权力的运行及管理,完成规范中介服务机构。12月末,完成延伸企业服务链条。

2017年12月

高升经济区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行承诺审批制,认真履行协议承诺,以企业信用承诺为依托,约定时限提交申报材料,协助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设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强化批后监管力度,提升审批服务环境。

2017年末

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5、推进 “信用盘山”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双公示”、“红黑榜”工作,完善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

深入开展“双公示”工作。

2017年末

县发改局

 

开展“红黑榜”工作,完善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机制。

2017年末

6、推进“法制盘山”建设,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做好法律宣传和执法工作,改善优化我县法律环境。

加强法治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利用“3·15”、“6.26”、“12.4”这些专项的法治宣传纪念日,采取普法相关活动,服务广大群众、化解社会矛盾。

分别为每个宣传日的前五天、后五天,合计十天。

司法局

 

盘山县法治文化艺术团预计举行法治问好演出30-50场次,覆盖全县,覆盖人群2-4万人,。

全年推进

加大县司法局与县国税局法治宣传沙龙的建设力度,力争打造为辽宁省普法宣传第一线的阵地。

全年推进

围绕法治重点乡村建设,在得胜镇、高升镇各选出一个法治示范村,力争打造成全省、全国的法治示范基地。

2017年末

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7、开展联合检查,做好投资营商环境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做好投资营商环境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全年推进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县安监局

(二)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8、深化我县国营农场、林场改革,出台盘山县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方案。

有序推进国有农场土地管理体制改革。2017年3月底前完成农垦退休职工土地退出。2018年3月底前完成承包田和经营田比例调整。2019年3月底前实现全县土地经营形式统一。

2019年3月末

县农业局

县发改局

县国资局

县财政局

按照县实施方案要求,1月开始实施林场改革。一是人员问题,定性定编定岗;二是债务问题,经营性债务89万元,全部由国家承担。国家承担社保资金38.7万元。

2017年

12月末

(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9、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相关工作,对全县的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及时跟踪推进。

2017年末

县经信局

 

认真落实省政府“百支专家团队千名机关干部帮扶万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专项行动”,确定了65家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先后帮扶企业和项目解决了要素、融资、手续等实际问题。

2017年末

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9、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免征缓征收各项税收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290万元。

2017年末

县经信局

 

 

开展小微企业就业再就业、市场经营等培训预计10期,培训人员550人。

2017年末

10、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措施,放宽市场准入门槛。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从出资上降低准入门槛,破除企业注册资本限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不再限制注册资本的比例,大力激发市场活力。

长期推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发改局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县人社局

县统计局

县行政审批局

全面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事项。

长期推进

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

长期推进

10、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措施,放宽市场准入门槛。

放宽住所准入条件,放宽经营场所限制,简化证明文件,市场主体可以“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长期推进

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为方便企业退出,完善退出机制。

长期推进

实行“双告知”制度,向申请人告知和企业信息归集系统向相关部门告知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两种方式。

长期推进

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11、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措施。

通过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为民营企业提供政府性担保。

全年推进

县国资局

县金融办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对接市国资平台设立的专项基金。

全年推进

积极和银行等金融金钩对接,为企业发展建设直接融资。

全年推进

12、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双创”措施。

明确任务责任主体和细化年度目标,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有序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2017年3月初

县科技局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动态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每月

强化政策支持,制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政策。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宣传培训会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

2017年3月

13、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制措施,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规范涉企行政处罚行为,运用简易程序审理民营企业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

出台具体的工作措施,为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7年1月末

县法制办

 

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13、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制措施,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规范涉企行政处罚行为,运用简易程序审理民营企业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

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对影响和阻碍发展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和废止,将清理结果在政府网上公示

2017年2月末

县法制办

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公开涉企检查项目。除涉及国家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执法检查外,不经法制办审查、县政府批准的,一律不得进入企业开展检查。

2017年2月末

简化民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审理程序,缩短审理期限

2017年2月末

对民营企业一般性行政违法行为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只对拒不改正者施以处罚,并将其作为重要的程序规定,体现到行政处罚案卷中。

全年推进

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对企业实施的重大行政处罚必须15日内在县法制办备案。

全年推进

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14、抓住契机,推动“银政企保”合作,建立融资担保体系,解决县域内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通过“1+3+2”国资国企资本运作体系建设,全力推进省银监局对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审批工作,尽快推进担保公司运营。

全年推进

县国资局

县金融办

 

15、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PPP合作流程,遴选一批收益可预期的优质PPP项目,吸引社会资本。

收集国资公司及下属产业公司的PPP项目,并对接金融机构。

全年推进

县国资局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收集两个经济区和东北快递(电商)物流园包装的PPP项目,并对接金融机构。

全年推进

收集县直部门包装的PPP项目,并对接金融机构。

全年推进

收集10个镇包装的PPP项目,并对接金融机构。

全年推进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四)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6、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提高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制造和服务型制造能力,促进我县塑料新材料、农业产业化、物流智能化等产业提质增效。

贯彻落实《盘锦市着力推进制造业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中国制造2025盘锦行动纲要》及《盘锦市全面推动工业企业自动化水平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精神,在新常态下,把提升工业智能制造水平作为工业经济调结构、促转型、稳增长的重要手段,突出智能制造在新型工业化建设当中的重要地位,紧密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自动化生产线和智能监控设备的应用比重。依托重点项目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在石化和精细化工领域全面推广智能监控系统的应用。推进智能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2017年末

县经信局

新材料产业园

高升经济区

县电商物流

管理中心

县发改局

县科技局

各镇政府

17、根据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标准,全力打造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争取进入国家发改委《省级开发区目录》,努力升级为国家级园区,力争进入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名单。

完成争取进入国家发改委《省级开发区目录》。

2017年6月

新材料

产业园

县发改局

努力升级为国家级园区。

2017年12月

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的初步材料已经报送至县发改局,县发改局正在协调省、市发改部门,力争进入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名单。

2017年12月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四)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8、争取国家和省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对我县投资力度,配合国家和省市设立东北振兴产业投资基金。

制定出台争取该项资金的实施方案。

争取与市同步进行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县国资局

县财政局

开展相关项目梳理工作,从更加有利于全县制造业发展内容上选择项目,积极申报争取资金。

按照市统一时间安排

19、做好我县的水稻等粮食产品的收购和价格补贴工作。鼓励企业配合国家合理消化粮食库存,腾库收购新粮。通过协调农发行为民营粮食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等措施,调动多元主体收购热情。

鼓励多元化主体入市收购粮食,协调农发行为20余家民营粮食经营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作用;争取代储指标。

2017年12月

县粮食局

县农业局

县商务局

落实粮食价格补贴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粮食补贴政策,及时落实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生产者补贴,由县财政部门依据耕地和耕种登统情况直接给付补贴款到农户账户中。

2017年12月

积极配合国家合理消化粮食库存,腾库收购新粮。

2017年12月

打造“蟹田大米”绿色生态盘山特色大米品牌。

2018年12月

积极申报国家和省仓储建设项目和危仓老库改造项目,扩大完好仓容,保障收储能力。

2018年12月

推进粮食经营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2018年12月

加强市场监管,推进依法科学管粮。

2017年12月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四)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粮权不变、存取自由、便利农民、保值增值、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粮食银行”健康发展。

2018年12月

20、紧紧围绕大米、碱地柿子、草莓、河蟹、泥鳅鱼等具有特色的农产品,增强品牌意识,打造我县标签。做足“互联网+”文章,鼓励加强农业认养、微信销售等方式的发展。

发展认养农业7万亩,1—3月加强宣传,转变群众思想观念;4—5月份,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地块,签订协议;6—9月组织实施,加强田间技术指导;10月进行验收。

2017年12月末

县农业局

县商务局

鼓励扶持省级龙头企业成立电商部,拓宽农产品交易渠道。2017年,全县线上交易大米计划占全县全部大米销售量的10%。计划线上交易河蟹占全县河蟹交易量的5%。计划线上交易蔬菜占全县蔬菜交易量的5%。

2017年12月末

 (五)支持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

21、参照特色宜居小镇建设标准,推动我县特色小镇工程,先期重点推进太平镇、甜水镇、高升镇等特色小镇的申报和建设。

结合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打造地方特色小镇,推进我县城镇化试点工作。争取申报高升镇为省级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和得胜镇、甜水镇为省级特色小镇。

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消息,把握省里的动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县住建局

县宜居办

各镇政府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五)支持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

22、全面组织实施太平镇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先期加快推进盘山县太平镇独立工矿区太平镇5#路建设项目、曙光二号路西段建设项目、太平镇府北雨水提升泵站工程和太平镇独立工矿区搬迁企业异地配套工程项目建设。

2月份开始太平镇府北雨水提升泵站工程的施工

2017年12月

县国资公司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向省发改争取5#路、曙光二号路西段工程的中央预算内资金

2017年6月

确保项目争取到资金后开始5#路、曙光二号路西段工程的建设

2017年12月

办理异地建新地块的前期手续,重点是土地指标手续,项目手续完成后开始施工。

2017年10月

(六)大力培育新动能

23、做好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的资金争取工作。加快实施《全面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项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推进孵化器、公共服务中心、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市场化众创空间。

培育和发展以精细化工和新材料为主的新兴产业,推动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盘锦女娲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争取发展新兴产业资金。

2017年3月初

县科技局

县经信局

 

制定盘山县2017年全面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项行动计划(初稿)。

2017年3月初

利用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建立科技孵化器,吸引更多的科技项目来此孵化,在5个高新技术培育基地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速构建众创空间,完成新建特色楼宇2栋,入驻企业100家。

2017年10月末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六)大力培育新动能

24、争取国家和省加大对我县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制定落实《加快盘山县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发展基于“互联网 ”的新产业新业态。

建立以信息技术产业为主的辽宁鸿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商物流产业园呼叫服务中心。

2017年3月初

县科技局

县商务局

 

待省《加快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阶段结束,并正式出台实施意见后,可制定我县实施意见初稿,并上报县政府审议。

2017年1月末

25、配合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完成基础平台建设、云端应用等工作,及时向市大数据中心提出工作需求,促进大数据在我县多领域广泛应用。

配合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完成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政务资源库及数据交换平台和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017年12月

县大数据

中心

县发改局

26、做好养老等产业发展规划,近期要重点推进盘山县未成年人求助保护、盘山福利院、养员楼建设。

着手实施新县城城区老年活动中心项目、敬老院改造项目、镇老年活动中心项目、镇级日间照料室和互助幸福院等项目。

2017年12月

县民政局

各镇政府

 

发展民宿游。主要围绕“一湾、一城、两河、三库、四点”进行产业布局。到2020年,民宿村突破40个,床位突破5000张。

2020年

县旅游局

各镇政府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六)大力培育新动能

27、实施发展特色旅游专项行动,发挥好区位优势,承接红海滩廊道品牌辐射,延伸拓展餐饮、购物、住宿等相关配套产业链条,建设休闲旅游目的地。推进 “民宿”度假项目,加强饶阳湾国家级湿地生态公园等景区景点建设,开发乡村休闲游。

发展绕阳湾国家级湿地生态公园项目。将绕阳湾建设成为5A级国家湿地公园,2017年招商引入有实力企业,按规划开发建设。

2020年全面

建成

县旅游局

各镇政府

发展“高速+旅游”项目。打造成国内规模最大、可以全方位体验具有辽河口湿地特色的辽东古驿站文化的高速公路服务区。

2016年

制定规划

2017年

组织实施

2018年

建设完成

发展坝四线旅游风光带项目。

2017年10月具备接待能力

发展宋大房工业旅游项目。

2017年5月具备接待能力

发展韩国ES植物型化妆品和尊诺3D打印工业旅游项目。

2017年1月底前设备进场;4月底前投入生产;6月底前具备接待能力

28、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完善大米博物馆、苇编产业园的建设,引进和培育文化创意企业,打造创意产业集群。

建设苇艺草编生产加工基地。

2017年3月

县文广体局

县旅游局

引进有内外大型苇艺草编企业入驻。

2017年4月

推进种石源文化产业园建设。

2017年9月

培育绕阳河文化产业基地。

2017年11月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六)大力培育新动能

29、要及早出台争取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专项实施方案,各配合部门完善审批等前期手续,及时将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做好资金争取工作,促进我县相关项目建设。

制定出台争取新动能培育资金的实施方案。

争取与市同步进行

县发改局

 

开展相关项目梳理工作,围绕新产品新技术带动全县经济新发展等方面选择项目,积极申报争取资金。

按照市统一时间安排

(七)加强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

30、推进国际高科技产业育成园、大连理工大学精细化工产业中试基地项目,加快我县双创平台建设。

新材料产业园完成银龙地产闲置多年的八栋标准化产房(共计2.2万平)及闲置的65亩土地,进行基础装修,同时完善生活、娱乐、休闲设施,为企业提供“拎包入住”的条件,打造花园式高科技产业育成园。

2017年12月

县科技局

新材料

产业园

高升经济区

 

高升经济区推进现代农业创业大厦建设。积极打造“盘锦现代农业建设成果的宣传展示平台”、“农业新技术的交流合作平台”、“精品绿色农产品的销售交易平台”等。积极吸引农业类中小微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投资创业,打造农业中小微企业集群。推进盘锦农产品质量溯源保障公共服务基地项目。

2017年-2021年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七)加强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

31、要及早出台争取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东北地区创新链整合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各配合部门完善审批等前期手续,及时将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做好资金争取工作,促进我县相关项目建设。

制定出台争取创业创新资金的实施方案。

争取与市同步进行

县发改局

新材料产业园

高升经济区

县电商物流

管理中心

各镇政府

开展相关项目梳理工作,围绕“双创”工作,选择创新效果好,创业发展快,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积极申报争取资金。

按照市统一时间安排

32、深入实施小巨人发展行动计划,全县小巨人企业达到20家,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增长10%以上。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推动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有效结合。

在县域企业中,通过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改造升级、建立企业孵化器、招商引资等培育方式,培育发展具有较强创新能力,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产品特色突出,市场前景广阔的小巨人企业5家。

2017年10月末

县科技局

县金融办

33、实施“院地合作”,推进产学研合作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研发中心,组建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依托沈阳工业大学稀土永磁电机项目、天津普友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电动机防水绕组线、防洪泵、消防泵、LNG潜没式电动机及泵项目建立电机产业研究中心。

2017年3月初

县科技局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七)加强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

33、实施“院地合作”,推进产学研合作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研发中心,组建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围绕清华大学材料学院CNT纳米碳纤素动力电池、北京大学工学院光敏调光膜等项目,建立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研究中心。

2017年3月初

县科技局

依托大连理工大学精细化工产业中试基地,建立精细化工产业研究中心。

2017年3月初

34、要以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智能机器人项目建设为重点,打造我县的特种机器人产业

加快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智能机器人项目签订投资协议。

2017年1月末

新材料产业园

 

(八)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35、督促推进我县振兴东北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建设。

抓住国家政策机遇,结合我县实际,发挥当地优势和潜力,积极创造条件,科学谋划、研究制定促进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在土地、资金等方面提供要素保障,科学谋划、积极推动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建设。

2017年12月

县发改局

 

36、推动盘锦通用航空产业园机场建设纳入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我省航空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争取产业园机场纳入全省航空产业发展规划,积极与省市发改委联系,做好材料上报工作。

与市同步上报

县发改局

 

37、加快推进浩业化工货运铁路专用线建设。

协助企业完成项目立项请示工作。

2017年12月

县发改局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八)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38、做好盘山县县城热电发展规划筹划准备工作。

积极准备基础资料,做好制定规划前材料收集和整理。

按县政府要求

县发改局

 

39、加快自然人利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和暖民工程项目审批,巩固已有的自然人利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做好示范工程,促进我县民用光伏发电和暖民产业发展。

加强与县住建、县规划、县环保等部门协调工作,为申请自然人利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和暖民工程立项开辟快捷通道。

2017年末

县发改局

 

40、做好我县棚户区改造工程,近期重点推进高升、坝墙子和得胜等棚改项目建设。

盘山县2015--2016年棚改项目19个,8934户,包括太平镇、高升镇、得胜镇、陈家镇、坝墙子镇、古城子镇。目前,已按计划完成棚改开工任务,正在对棚改区域进行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同时已制定棚改贷款提款、用款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我县棚改工作进度。

2015-2016年棚改工作完成时限为2017年6月完成国开行棚改贷款提款工作,2017年8月底完成棚改贷款用款工作,即2017年8月底完成棚改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

各镇政府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八)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40、做好我县棚户区改造工程,近期重点推进高升、坝墙子和得胜等棚改项目建设。

盘山县2017年棚改项目6个,549户,包括高升镇、坝墙子镇、陈家镇。力争2017年1月底棚改开工率达到20%,即完成棚改任务110户;3月底棚改开工率达到40%,即完成棚改任务220户;6月底棚改开工率达到70%,即完成棚改任务385户;9月底完成全年棚改任务,即完成棚改任务549户。

2017年棚改工作完成时限为2017年9月底完成全年棚改任务,12月底完成棚改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

各镇政府

三、扩大开放合作,转变观念理念

(九)打造重点开发开放平台

41、按照工作时限要求,组织制定《盘山县关于进一步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的工作方案》。

深入研究市里工作方案内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讨论相关意见,形成《盘山县关于进一步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的工作方案》初稿,并提交县政府会议讨论。

2017年3月末

县商务局

 

42、全力拓展开发开放新渠道,有效融入盘锦市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

制定我县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的方案。

2017年末

县发改局

县经合局

43、依托县电商物流管理中心建设,大力发展“一带一路”、中蒙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发展跨境电商物流,实现国际快递中转分拨,推进保税仓项目建设,搭建国际物流平台。1、对接海关、航空、铁路等部门,积极争取设立保税区;2、对接深圳前海湾自贸区、天津自贸区,推进云仓项目建设。

2017年12月

县电商物流管理中心

 

三、扩大开放合作,转变观念理念

(十)开展对口合作与系统培训

44、建立与江苏、北京等地对口合作机制,加快组织开展与江苏、北京及上海对接工作。

加大“北京、江苏”两地招商力度,确保全县每月开展北京、江苏两地“走出去”招商工作不少于9批次,对接意向企业不少于13家

2017年12月

县经合局

县发改局

新材料产业园

高升经济区

县电商物流

管理中心

县经信局

县商务局

全县有计划开展四批次主题招商活动:一季度以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为主体,在北京地区针对“两新一高”产业和非首都功能产业转移组织开展主题招商推介会;二季度以高升经济区为主体,在江苏地区组织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的主题招商推介会;三季度以县旅游局及各镇为主体,在江苏地区开展民宿特色旅游为主题的招商推介会;四季度以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为主体,在江苏地区组织开展快递电商物流产业的主题招商推介会。

2017年12月

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招商机构的功能,北京地区加大与北京国科汇金、京津冀创新发展联盟的合作力度,江苏地区加大与招商令等专业招商机构的合作力度,高效开展项目对接工作。

2017年12月

45、做好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培训工作。

积极培训党员干部和企业负责人。

按照统一要求时间开展

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四、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

(十一)强化地方主体责任

46、由县政府组建盘山县落实东北振兴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盘山县落实东北振兴政策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时限。

2017年1月

县政府办

 

47、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吸引项目和资金在盘山落地。

搭建境内外区域及产业链条,突出“三位一体”招商引资精准布局。                       

2017年12月

县经合局

 

搭建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合作平台,突出创新招商资源整合布局。                         

2017年12月

搭建“五、二、一”政策机制保障体系,突出招商引资战略布局。                         

2017年12月

搭建国内外驻点招商通道,突出招商引资联动布局。                                    

2017年12月

搭建线上全媒体宣传平台,突出招商引资开放布局。                                    

2017年12月

搭建营商建设平台,突出招商引资便利化布局。

2017年12月

(十二)加大财政金融投资支持力度

48、汇总我县企业信贷情况,依据企业发展经营特点,理顺企业和信贷金融机构关系,满足我县企业信贷需求。

3个园区和10个镇企业按性质进行分类,明确企业的信贷需求,积极帮助对接相关金融机构。

全年推进

县国资局

县金融办

 

四、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

(十二)加大财政金融投资支持力度

48、汇总我县企业信贷情况,依据企业发展经营特点,理顺企业和信贷金融机构关系,满足我县企业信贷需求。

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效结合,加大创新力度,适当放宽企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积极引导支持银行、民间投融资公司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创新,打造现代化、个性化、定制化的金融服务,为我县企业提供充足资金和优质服务。

全年推进

县国资局

县金融办

创新银行金融产品,围绕我县核心企业做深做大产业链融资,发挥担保机构作用,帮助本地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的贷款。

全年推进

明年安排我县50家有融资需求的重点企业与银行进行对接,争取与银行达成合作的企业10家以上。

2017年末

49、理清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积极吸引域外知名企业,在我县设立总部或总公司,促进我县融资工作发展。

进一步与券商进行合作,了解企业上市的基本条件。与县经合局、三个园区进行对接,吸引域外知名企业。同时,结合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相关文件,与市国资委密切沟通,为企业争取上市优惠政策。

长期推进

县国资局

县金融办

 

四、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

(十二)加大财政金融投资支持力度

50、制定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实现域外融资,做好协调连线工作,确保与域外机构的有效对接。制定企业债务发行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发行多类型、多品种债务,解决资金困境,扩大融资规模。

一是搭建银企合作平台。让域内、域外企业和金融机构多接触、多沟通。二是建立信息交流平台。通过政府信息中心向外公开发布优势企业生产、经营、信誉等多方面的信息,为域外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参考。三是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挖掘潜在的优质企业,夯实信用基础,打造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四是设立企业和金融机构域外融资风险基金。鼓励财政每年应从财政收入中抽出一定比例的资金设立风险补偿金,增强企业域外融资信心。

长期推进

县国资局

县金融办

 

与评级单位做好沟通对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将国资公司的评级调整为AA~,达到发行企业债券的要求。

全年推进

与券商做好对接,做好发行企业债的准备工作。

全年推进

完善国资公司自身条件,为2018年启动发行债券做好准备工作。

2017年末

四、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

(十三)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51、加强我县振兴政策措施的宣传报道,加强舆情监测,反馈公众信息,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澄清事实,防止“唱衰东北”声音散播蔓延。

在全县开展振兴东北宣传工作

长期推进

县委宣传部

 

52、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工作,推行“阳光信访”,实行网上办理信访案件,拓宽群众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

完成领导包案案件按期办结,完成信访积案按期办结。

2017年6月

县信访局

 

完成越级跟踪劝返,主要领导接访每月不少于一次。

2017年10月

通过信访信息系统转交办信访事项办结率100%,打造“阳光信访”模式。

2017年12月

(十四)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53、做好东北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任务分工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

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长期推进

县委县政府

督查室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武装

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

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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