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国资局进一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文件精神,盘山县国资局对政府举债问题高度重视、摒弃过去“银行的钱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的错误观念。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88号文件精神,逐步降低债务风险,化解政府债务压力,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现将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握精神实质
盘山县国资局组织深入学习、深入交流、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到国务院《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出台的重大意义,把《预案》当成今后预防和处置债务风险的关键政策储备和依据来贯彻落实。
二、建立防范体系,完善预警机制
盘山县国资局按照《预案》的规定和要求,对债务风险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对还款计划和对外担保情况已形成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各重点国有企业于每月的20号之前将风险预警以及资金偿还办法和意见上报到国资局,经国资局汇总上报到县政府再把关。针对存在的风险点,要分析风险生成原因,研究制定有效措施防范化解,对债务风险真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三、加快化解存量债务。
积极推广PPP模式,化解政府债务压力。对适合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盘山县国资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88号文件精神,严控政府性债务,吸取过去大量举债搞基础设施建设、搞房地产等不可持续项目而累积大量政府性债务、形成风险的教训,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严格管控政府融资平台和PPP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县域国资国企资本运作体系建设,使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进一步降低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v\:* {behavior:url(#default#VML);} o\:* {behavior:url(#default#VML);} x\:* {behavior:url(#default#VML);} .shape {behavior:url(#default#VML);}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