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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7〕8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督导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1 浏览次数:347

盘县政办发〔2017〕8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宜居乡村建设成果、提升镇村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镇村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全县全域示范村建设任务,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全市宜居乡村六次专项考核,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盘山县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督导组,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一、督导组组成

(一)甜水镇督导组

组长:张晓星

组员:王力、赵会利、张萍、范佳琪

(二)胡家镇督导组

组长:梁勇

组员:张士杰、陈晓晨、于晨、杨波、孟海滨

(三)得胜镇督导组

组长:李冰

组员:刘忠梅、李艳婷、王伟、张娜、朱思明     

(四)高升镇督导组

组长:刘英会

组员:王思迪、姜树文、梁庆义、程成、刘岩

(五)陈家镇督导组

组长:马越  

组员:李琳、吴琼、刘洪军、张振书

(六)吴家镇督导组

组长:赵惠力

组员:张洋、崔玉江、徐秀秀、王俭

(七)坝墙子镇督导组

组长:阚文生

组员:刘红光、李新、郑井双、于海艳

(八)沙岭镇督导组

组长:单忠业

组员:张鹏博、李新忠、姚 远、谷瑞、韩枫、裴作志

(九)古城子镇督导组

组长:夏波    

组员:孙红、孙旭武、杨东、于晓敏

(十)太平镇督导组

组长:李艳秋

组员:王光旭、张晓丹、王红、宋远

二、督导内容

(一)机构规划:机构管理、村庄规划;

(二)设施建设维护:道路管理、边沟管理、路灯管理、燃气进村工程、绿化美化、污水治理、改厕工作、围墙(栏)、入户桥管理、文化广场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卫生室管理、裕农超市管理、大众浴池管理;

(三)日常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畜禽养殖管理、村容村貌管理、庭院管理。

三、组织实施

(一)建立责任体系。各督导组组长为督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各督导组每月进行不少于三次的督促检查。在全市六次专项考核过程中,各镇政府因督导组检查出来的问题未进行整改而被扣分的,严肃追究各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各镇政府因督导组未发现问题而被扣分的,追究督导组的督导责任。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督导组负责上报本月的督导检查计划,各镇政府、村负责上报上月的整改落实情况,于每月5日前签字盖章报送至县宜居办,由县宜居办统一汇总上报县委、县政府。

(三)建立考核机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各督导组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督导不及时、不到位、推诿扯皮的,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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