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托幼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盘山县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为规范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发现2家中心园存在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未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从事托幼工作。针对2所园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整改后已复检,两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已经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增强了托幼机构依法从业的自觉性,预防儿童传染病的发生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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