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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7〕92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各镇 (街道)及县直单位卫生间对外开放 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5-26 浏览次数:223

盘县政办发〔2017〕9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对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内部卫生间对外开放的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4月27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将政府机关单位厕所免费对外开放的通知》(盘县委办发〔2017〕42号),就各镇(街道)及县直单位机关卫生间对外开放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先后于5月2日和5月25日两次深入各镇(街道)和县直部门,按照环境整洁、设施齐备、制度健全、方便群众、全面开放的标准,对单位内部卫生间对外开放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各镇(街道)及县直各部门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均按《通知》要求在室外设置卫生间对外开放告知牌,在室内设置卫生间导向牌,卫生间内干净整洁,卫生纸和洁手设施配置齐全并能够做到定期更换。目前,全县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卫生间均已实现对外开放。

二、下步工作要求

1、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常态化管理,把此项工作作为展示单位形象、紧密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2、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加强自检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整改。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进行有效整改的,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3、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机关办公环境的改善和管理,突出日常保洁,消除卫生死角,打造整洁、美观、清爽的办公环境,为广大干部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文明公德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讲文明、爱卫生、树新风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各镇(街道)办公楼及县直部门办公楼相关图片.docx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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