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7〕157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7〕15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0日
盘山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档升级,探索建立绿色发展的示范模式。按照《盘山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的总体要求,加快国家生态示范县建设步伐,推进绿色发展,不断提升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工作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落实“四个着力”、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为主题,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为契机,以向海发展、全面转型、生态强县为主线,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坚定走生产繁荣、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构建安全的生态空间格局体系、打造绿色发达的生态经济体系、构筑健康的生态环境支撑体系、建设和谐幸福的生态生活体系、创新科学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培育绿色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人与自然更加和谐,进而建设更具活力和竞争力的繁荣、富庶、文明、民主、和谐的美丽宜居新盘山。
(二)基本原则
生态为基,协调发展;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改革创新,典型示范;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依托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目标,把盘山建设成为生态空间布局合理、生态经济绿色低碳、生态环境健康、生态生活和谐幸福、生态制度科学完善、生态文化绿色文明的美丽新盘山。
(二)六大体系分目标
1.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空间格局体系
围绕实施新兴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的经济社会目标,全面落实盘锦市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任务,有效保护、科学开发、合理利用。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谐发展的土地利用新格局,促进全县土地资源的协调、高效利用和持续利用。把绿色理念贯穿于区域协同、城乡一体过程之中,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划定生态红线,推进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推动新型城镇化绿色低碳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开发格局。坚持走城、产、园融合发展之路,继续举全县之力推进主城区和两个园区开发建设,以“一城两区”建设为重点,打造经济发展新高地。
到2018年,完成国家要求的生态红线和耕地红线的规定要求,提高全县生态系统服务质量,确保受保护地区面积不减小、质量不降低。
2.打造绿色发达的生态经济体系
着力推进结构调整,以发展实体经济、培育有竞争力的企业为重点,走出协调发展新路子。抓住结构优化关键之举,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优化发展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以装备制造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水稻、河蟹、芦苇等农产品生产,搞好精深加工,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突出发展湿地旅游业。着力鼓励创新创业,以发展科技小巨人企业和楼宇经济为重点,建立创新发展新优势。把握创新驱动决胜之宝,统筹推进科技、产业、企业、市场、产品、业态、管理等“七个创新”,搭建载体和平台,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到2018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0.7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达到80万元/亩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3.构筑健康的生态环境支撑体系
坚持绿色发展,夯实生态为立县之本,围绕加快全域生态化,坚定走生产繁荣、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构筑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系统修复恢复水平,增强风险预警防范,加强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在规划年限内使各项相应指标达到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区域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优化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并达到标准;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全县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宜居新盘山,以生态优势打造区域核心竞争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到2018年,区域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大于85%,严重污染天数基本消除;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水质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提高到70%以上;林草覆盖率达到18%以上,外来入侵种豚草基本得到控制,全县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
4.建设和谐幸福的生态生活体系
巩固好宜居乡村建设成果,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实现供水、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客运公交、通讯等城乡一体化,建立环境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社会治理和精神文明水平,打造宜居乡村建设升级版。坚持以优化网络布局、完善综合配套、提高智能化水平为原则,高标准推进市政、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与现代化城市发展相协调的高效便捷、功能完备、保障有力、互通互联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机遇,促进绿色化融入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实现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
到2018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
5.建立科学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坚持绿色发展,夯实生态立县之本,围绕加快全域生态化,坚定走生产繁荣、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宜居新盘山,以生态优势打造区域核心竞争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到2018年,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工作,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达到100%,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比例达到80%。
6.弘扬绿色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
通过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群众的生态意识;通过生态文化宣传、生态行为规范与生态文化教育,转变公众的思想观念,使生态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提高盘山人民的综合素质,营造出一种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氛围。
到2018年,初步建成以政府主导,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
三、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实施内容
(一)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空间格局体系
1.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
2.从工业、农业、服务业三产方面着手,构建节约集约的生产空间格局。
3.构建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格局。
4.构建合理布局的生态空间格局。
(二)打造绿色发达的生态经济体系
1.工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产业园区产业关联效应;打造创业园区升级改造;构建创新创业支撑平台。
2.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提升农业综合生产条件;推进生态化、规模化农业发展;增强优势农业竞争力;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服务业。加快服务业多元化发展;促进生态旅游业提质增效;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三)构筑健康的生态环境支撑体系
1.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动能源节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油气资源及环境的节约和管理;保护监管湿地资源。
2.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减排;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3.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扩大生态产品供给;维护生物多样性。
(四)建设和谐幸福的生态生活体系
1.人居环境改善。增强绿地覆盖面积,优化城市绿地环境;构建城市绿色交通,推行居民绿色出行;构筑开发开放优势,谋划便利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建设宜居示范乡村。
2.生活方式绿色化。促进供给、流通、回收等环节绿色化;推进衣、食、住、行等领域绿色化。
(五)建立科学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1.构建高效完整的绿色政府行政体系。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2.建设协调有序的企业生态制度文明。建立企业生态文明管理制度;构建企业环境文化;构建企业生态行为监管制度。
3.加强公众参与力度。建立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与监管制度;建立合理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
4.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
5.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
(六)弘扬绿色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
1.加大生态文化宣传。加强政府宣传引导作用;完善生态文化传播平台。
2.构建生态文明行为规范。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可持续的资源与能源消费。
3.推进生态文明教育。
4.建设特色生态文化品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乡土文化,探索农村生态文化教育新思路。
四、生态文明建设进度安排
具体进度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五、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将原“盘山县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更名调整为“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具体工作。
专家咨询组由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技术人员组成。
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专家咨询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吕久俊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所所长
成 员:王欣若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工程师
么旭阳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工程师
(二)资金保障
2016年安排资金25000万元,用于第一阶段工作;
2017年计划投资45000万元;
2018年计划投资36200万元。
六、指标责任分工
依托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目标,把盘山建设成为生态空间布局合理、生态经济绿色低碳、生态环境健康、生态生活和谐幸福、生态制度科学完善、生态文化绿色文明的美丽新盘山,具体实施工作见附件2。
附件1: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进度安排表
附件2: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责任分工
附件1:
生态文明建设进度安排表
时间 |
目标 |
内容 |
2016年12月 |
完成规划 |
完成“盘山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并通过评审。 |
2017年1-7月 |
报备 |
“规划”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修订完成后,提请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颁布实施后,于3个月内将规划文本和批准实施的文件报送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备案。(注:纸质版及网站上报备同时进行) |
2017年8月 |
细化落实实施方案 |
①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和长效管理机制。 ②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项资金。 |
2017年1月- 2018年12月 |
实施生态文明建设 |
①对照规划内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指标和示范工程。 ②每年总结创建工作进展,包括项目实施、经费落实、建设成效等情况;加强创建工作的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创建工作相关资料;作为技术评估、考核验收和复核的证据。 ③规划批准之日起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或更新相关信息。 |
2018年12月 |
技术评估 |
本级人民政府向经批准后实施2年以上的,向辽宁省环保厅提交材料进行预审,实施技术评估;通过预审后向环保部提交技术评估申请和相关附件。 |
2019年1月 |
考核验收 |
申请考核验收。 |
附件2:
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责任分工
体系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达标情况 |
内容 |
工程 |
主要责任部门 |
生 态 空 间 |
1 |
生态保护红线 |
未达 |
加速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与落地工作,并结合红线划定勘界立标工程和管控措施的实施;红线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宣传教育工程。 |
县环保局 县国土局 县规划局 |
2 |
耕地红线 |
已达 |
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优先将集中连片、面积大、灌溉条件良好、农业生产配套设施齐全的耕地确定为基本农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不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杜绝对土地资源的浪费与破坏,推动实施百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建设项目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按照先补后占原则,补划质量数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
盘山县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
县国土局 县农业局 县规划局 |
|
3 |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已达 |
保障全县自然生态区的结构与生态防护服务功能为目标,继续抓好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红线等受保护地区建设工作,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的景观格局,实现对区域生态体系的全面保护和高效高质量利用。 |
|
县国土局 县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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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规划环评执行率 |
已达 |
根据《盘山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15年度)》,指标现状值为100%,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对此,应持续推进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进度,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华宁质量联动机制,实现“三挂钩”,有利地从决策源头防止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不合理等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促进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体现预防为主的环境战略。 |
|
县环保局 |
|
生 态 经 济 |
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未达 |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发展第三产业,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推进科技进步、强化工业节能、开展建筑节能等。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设备升级和节能技术改造,坚决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与高能耗设备。严格环境准入,严禁高污染、高消耗项目上马。积极引进、研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 |
高升经济区水飞蓟及相关产业孵化;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农业机械化实习实训基地及购置设备;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 |
县经信局 县发改局 |
6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已达 |
在工业方面,应对重点用水企业实施定额管理,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取水许可证审批和水资源论证;加强企业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中水回用和“零排放”等先进适用节水技术;鼓励工业园区内企业串联用水、循环用水和废水再生利用。农业方面,应合理调整农作物的种植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进一步推广喷灌、滴灌、渗灌、渠道防渗等高效适用节水技术,推进水利工程设施建设。 |
|
县经信局 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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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
未达 |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深化企业改组、改制和技术改造,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推动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严格控制污染大、耗能高的产业项目用地;加快现代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合理布局企业、基础设施及生活区,推广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 |
太平街道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盘山县太平街道纬一路、富民路建设项目。 |
县经信局 县国土局 县发改局 |
|
生 态 经 济 |
8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未达 已达 |
实施土地深翻,秸秆粉碎后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力争两年深翻一次;积极与发电厂和造纸厂联系,采取订单采购的形式把秸秆外销;依托丰富的秸秆资源,大力发展秸秆青储饲料、生物有机肥料(秸秆反应堆)等产业,同时加强招商引资力度,重点招引可利用秸秆生产纤维素乙醇等产品的秸秆深加工项目,在促进秸秆循环利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重点建设畜牧业集中区大中型沼气工程及大型有机肥厂,进一步推广高温发酵堆肥、生物床发酵等技术;加强新建规模化养殖场监督审批管理,选址需远离村庄和居民区,同时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鼓励散养户粪污统一收集和治理。 |
规模化养殖场(100个) |
县农业局 县动监局 县环保局 |
9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已达 |
积极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坚决淘汰落后工艺与设备;实行产品结构调整与清洁生产技术相结合,全面实施增产增效、降耗减废战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以重点工业园区为基础,通过引进关键链接技术,开展废弃资源、能源和伴生副产品的梯级与重复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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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县安监局 |
|
生 态 经 济 |
10 |
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 面积的比重 |
已达 |
定期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进行环境监测,确保农业生产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优先采用生态控制、物理防制等措施,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控制剧毒、高毒农药使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平衡施肥技术推广力度;加强有机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在符合“三品”生产条件的地区,对水稻、蔬菜、水果等农作物进行绿色食品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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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 县环保局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各镇(街道) |
态 环 境 |
11 |
环境空气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 优良天数比例 严重污染天数 |
已达 已达 未达 |
引进先进监测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取缔小锅炉,加强扬尘治理,加大汽车尾气监控等措施,不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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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各镇(街道) 新材料产业园 高升经济区 |
12 |
地表水环境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 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劣V类水体 |
已达 未达 已达 |
通过推行清洁生产,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控制面源污染;全面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水平;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等措施加大力度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 |
重点企业排污智能管理系统项目。 |
县环保局 县水利局 县农业局 县动监局 县经信局 各镇(街道) 新材料产业园 高升经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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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土壤环境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 |
已达 |
强化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管理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
太平街道拥军村土壤修复示范项目。 |
县环保局 县国土局 县农业局 各镇(街道) |
|
态 环 境 |
14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
已达 |
调整能源结构,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淘汰建成区内工业、供暖及服务业等全部老旧低效锅炉,推广清洁能源,做好气化盘山工作,实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减排。通过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第一二三产业,逐步完成梯度转移和环保搬迁;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水体主要污染物减量置换。 |
重点企业排污智能管理系统项目。 |
县环保局 县农业局 县经信局 |
15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
已达 |
提高生物丰富度,扩大植被覆盖面积,加大水网密度,治理退化土地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来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
县环保局 县农业局 |
|
16 |
林草覆盖率 |
未达 |
实施大规模造林和村屯绿化工程,实施宜居乡村建设及农田林网造林及苇田湿地恢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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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 县国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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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 外来物种入侵 |
已达 未达 |
下拨专项经费,针对重点保护物种开展严格保护,针对外来入侵种,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方式集合的防治方式,保证生态系统的结构完整与功能发挥造成实质性作用。 |
|
县农业局 县海洋与渔业局 县住建局 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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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已达 |
实行危险废弃物(含城镇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的管理转移联单制,实施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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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县安监局 县住建局 县卫计局 县经信局 |
|
19 |
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
已达 |
应强化构建属地负责、监管到位、沟通顺畅、多部门结合的污染场地环保监管联动机制。 |
|
县环保局 各镇(街道) |
|
20 |
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
已达 |
继续加大环境监察力度,避免环境突发事件、资源环境破坏事件、重大跨界污染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的发生。 |
|
县环保局 县安监局 |
|
生 态 生 活 |
21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已达 |
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在源头实施生态恢复、身体保护以及环境治理工程,持续保持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盘山县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高升经济区林翠广场(二期)小区内配套项目;得胜街道景湖小区内配套项目。 |
县卫计局 县住建局 县环保局 县水利局 |
22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已达 |
新建污水处理厂、对原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完善污水厂配套管网等措施,全面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 |
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县住建局 县水利局 县环保局 各镇(街道) |
|
23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已达 |
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境,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生活固废资源回收等手段。 |
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县住建局 县卫计局 |
|
24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未达 |
拆除取缔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逐步推行无害化厕所入室,建立三格式或四格式化粪池,推进无害化农村卫生公厕建设。 |
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县卫计局 县住建局 |
|
25 |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 |
已达 |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着力做好“全力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深化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强化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八大工作,开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
坝墙子农场农垦职工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甜水农场农垦职工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太平街道城镇供热基础设施及管网工程项目 |
县征收办 县环保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局 |
|
26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已达 |
制定绿色建筑规划,对新建建筑执行较为严格的绿色建筑标准,尽量减少利用不可再生资源,增加清洁能源、新型能源的使用率,大力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资源,推广建筑节能设计。 |
|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 |
|
生 态 生 活 |
27 |
公众绿色出行率 |
已达 |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改善步行、自行车交通的基础设施,鼓励汽车使用清洁绿色燃料,积极推广使用清洁型公交车和公共自行车,政府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等一系列措施,使绿色出行成为居民出行的首选方式。 |
京抚线、杜田线两个项目g改建33.1公里;拓宽沈盘线、大盘线、库二线 |
县交通局 各镇(街道) |
28 |
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 |
已达 |
加快节能、节水技术的研发,节能、节水产品的推广以及加强其在城市及农村的宣传力度,促进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的普及。政府及企业提高节能电器的性价比,充分利用国家在节能方面的各种补贴政策,不断更新技术,做到节能减排。 |
|
县经信局 县水利局 县发改局 县环保局 |
|
29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已达 |
引导企业实施绿色采购,加大对生命周期过程中环境影响较小、环境绩效较优企业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的采购力度;推动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充分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的带动与示范作用,注重政府绿色采购教育、培养绿色采购意识;采用灵活、多样的政府绿色采购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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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
|
生 态 制 度 |
30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未达 |
文本规划在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专家论证,并通过当地政府及人大审议通过、验收,进一步推进各项指标完成及工程建设。 |
|
县环保局 县国土局 县农业局 县规划局 县水利局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 |
31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已达 |
制定生态文明政绩考核及问责体系,将抽象指标实现量化、细化,建立责任追责制度,加大党政实绩考核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
生态文明建设干部考核制度的研究与制定;监督考核平台建设;生态补偿及生态红线工程;生态文明体制制度改革。 |
县委组织部 县委县政府督察室 |
|
生 态 制 度 |
32 |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
未达 |
对盘山县内河流、森林、山岭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完成《盘山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 |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程。 |
县财政局 县国土局 县水利局 县农业局 |
33 |
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 |
未达 |
整合固定源环境管理的相关制度,实现一企一证、分类管理,强化证后监管与处罚,使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制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 |
固定源排污许可证。 |
县环保局 各镇(街道) 新材料产业园 高升经济区 |
|
34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 |
未达 |
继续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通过继续治理农村垃圾、污水、畜禽粪便等污染,改造房、水、路等设施,提升绿化、亮化、生态化等水平。 |
|
各镇(街道) 县环保局 |
|
生 态 文 化 |
35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已达 |
定期开展生态文明专题培训强化基层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基层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政策水平和实践能力,使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维持在100%,为建设美丽盘山奠定坚实的政治保障。 |
盘山县图书馆多媒体阅览室建设项目;盘山县生态教育体系建设工程;盘山县乡镇生态文化馆;生态文明相关手册编写。 |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
36 |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 |
已达 |
政府引导开展宣传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引领公众养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企业在企业文化的宣传中融入生态文明相关知识和理念,使整个企业朝着循环经济、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重点抓好生态文化教育及本土生态文化的宣传。 |
生态公益活动宣传活动。 |
县委宣传部 县文广体局 |
|
生 态 文 化 |
37 |
环境信息公开率 |
已达 |
加快制定政府及企业环保信息要采取的公开公告制度,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追责机制等,完善政府及企业的信息平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确保盘山县的相关环保决策、环保行动、环保规划及企业的环保信息对公众公开化和透明化,达到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作用,让公众更多的了解生态文明内涵和意义。 |
生态文明媒体平台建设。 |
县政府 县环保局 |
38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已达 |
进一步完善城市及村庄环境整治,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及 “宜居乡村”建设工程,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把这项民心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
生态公益活动宣传活动。 |
县委宣传部 县环保局 |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武装
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
单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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