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7〕164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辽宁省信用中介机构信用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7〕164号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辽宁省信用中介机构信用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辽信办发〔201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内容:内容.docx
2.落款:落款.doc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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