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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7〕174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两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浏览次数:159

盘县政办发〔2017〕17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2017年“国庆”、“中秋”两节即将来临,党的十九大也即将召开,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和十九大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

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经济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期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安排政治可靠、熟悉业务的人员充实一线值班力量,杜绝擅离职守、脱岗、漏岗、空岗和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如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并做到第一时间协调处置。

二、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按照《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的通知》(盘县政办发〔2016〕65号)文件要求,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值班室报告情况(信息报送格式详见附件1)。严格落实重要紧急信息20分钟内电话报告初步、40分钟内书面报告、1小时20分内书面详细报告制度,并全程跟踪续报。要坚决杜绝擅自越级上报和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对因未按照要求报送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县政府办将建议县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盘锦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对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加强节日期间应急保障工作

县公安、消防、民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卫计、环保、广电、市场监督、安监、旅游、信访、供电、通信等有关单位,要科学制定节日期间各类应急保障方案,准备充足的应急力量供紧急调度使用。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县政府值班室报告有关情况。

四、严格执行领导外出请销假制度

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经济区主要领导节假日期间需离盘的,必须提前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并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避免造成工作延误和被动。

五、“两节”和十九大期间实行每日安稳信息“零报告”制度

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两节至十九大结束(10月1日--十九大结束)期间,各单位要在每天16时前以传真形式(加盖公章)向县政府值班室报告当天安全稳定情况(报送格式详见附件2),要求上报每天巡查检查次数、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县政府值班室电话:0427-3552567 ,传真:0427-3552678。

六、相关要求

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经济区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两节期间和党的十九大期间有关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把纸质版值班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27日下午16:00前,报到县政府应急办612室,联系电话:3554789。

县政府值班室将采取不同方式,不定期抽检各单位值班工作情况,凡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或迟报、轻报、漏报、谎报、瞒报值班信息,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格式

2:两节、十九大期间安全稳定情况信息呈报表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附件1: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格式

 

班 要 情

 

  期

 

 XX镇政府(部门、经济区)             年  月  日

 

XX发生一起XX事故  造成XX人死亡(受伤)

 

 月  日,XXX地区发生一起XXX事故,造成XX伤亡(或受伤)。

 分左右,对事故描述(例:XXXX公司工人在施工作业期间发生爆炸,造成XX人死亡。死者XX(性别、籍贯)),造成XX人死亡(受伤)。死者(伤者)XXX(性别、籍贯)。

事故调查情况XXXXX。

 

 

 送:XXX值班室

负责人:XXX          填报人:XXX      电话:XXX

 

附件2:

两节、十九大期间安全稳定情况信息呈报表

 

 

   

 

值班电话

 

带班领导

 

联系电话

 

值班人员

 

 

 

 

 

 

 

 

备注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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