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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7-10-06 浏览次数:676

    根据盘锦市卫计委《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探索我县在新形势下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模式,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职责。

  县卫生监督所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市监督所业务培训,并组织全县193家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完成了对全县二级医院1家、一级医院13家、未定级医疗机构12家、疾控机构1家。共计27家。对27 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情况开展自查并进行分类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含综合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抽检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有个别乡镇对环境空气、物表等消毒并记录不全,卫生监督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单位进行整改。

该所将根据检查结果,按照检查得分:≥85分为优秀单位,辖区内100%为优秀单位,督促问题单位整改到位,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网络平台上报市监督所。同时将按照试点工作的精神进一步规范监管模式,提高执法效率,把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强动态监管,探索传染病防治监督新方法、建立健全制度、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防控水平,为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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