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7〕195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18年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计划编制说明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7〕19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十六届四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盘山县2018年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计划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盘山县2018年城市新建改扩建
项目计划编制说明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发展、巩固、完善、提高”总体思路,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为重点,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的客观要求,科学安排项目,合理配置资金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建设让全县人民普遍感到幸福引以自豪的宜居宜业宜游新盘山。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原则;完善功能、提升环境的原则;着眼长远、适度超前的原则;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多元投资、合作共赢的原则。
三、项目安排
2018年县本级项目分为道路工程项目、绿化工程项目、硬化工程项目、排水工程项目、亮化工程项目、其他项目六大类,具体包括:
(一)道路工程项目9项
1.新建道路工程9项
包括府西南路、自强路、滨河北路西侧延长段(含泵站)、盘锦北高速公路路口新建匝道、潼江路、曙光路北段、府南三路、府南一路西段和富阳路。
(二)绿化工程项目15项
1.新建绿化工程14项
包括滨河北路东段(305国道至外环)南侧绿化带、府南二路西段(外环至高速公路)、政府大楼停车场、物流园四条路(永盛、求实、自强、富民)、曙光路南段(府南二路至滨河北路)、府西南路、曙光路北段、稻香路、潼江路、府南三路、富阳路、自强路、府南一路、府南二路(新材料产业园)绿化工程等14项绿化工程。
2.提升改造绿化工程1项
包括城区内重要绿化节点立体绿化提升工程。
(三)硬化工程项目2项
维修硬化工程2项
包括政府广场改造,自行车、公园道路铺设。
(四)排水工程项目10项
1.新建排水工程3项
包括府前大街延长段等排水管网、有压污水管线、富民路污水泵站。
2.改造维护工程7项
包括雨污水管网分离工程、城区雨污水管网管道疏通及清淤工程、雨水泵站维修养护。
(五)亮化工程项目8项
1.新建亮化工程4项
包括府前大街两侧绿化带二期亮化工程、高速公路立交桥亮化、滨河北路桥桥体亮化和外环公园亮化。
2.维修改造亮化工程4项
包括楼体亮化改造,府前大街、305国道两侧亮化灯笼改造,盘锦北站迎宾路及广场路灯改造,305国道(从甜水到太平)路灯维修。
(六)其他项目6项
1.新建项目4项
包括公交站亭、街路牌、交通管制信号灯及监控设施、新划道路标识线。
2.提升改造项目2项
包括更换环卫分类式垃圾箱、凤凰桥·桐轩小区配套工程提升改造。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组织建设。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所有建设项目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拟定建设方案,倒排工期,加强协调调度,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工程稳步推进。
(二)严格执行建设计划。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2018年城市建设计划,凡已确定的建设项目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经县政府同意后方可施行。
(三)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
(四)强化资金管理。做好政府安排资金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建立严密的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款,确保资金有效、合理使用。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造价,不搞超计划工程。
(五)抓好竣工验收。规范验收程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六)由政府依法对建设范围内房屋、附属物进行征收。涉及油田、电力、电信等地上、地下管网,力争由产权单位自行拆除。
(七)加强维护管理。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为主”的方针,在搞好城市建设的同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日常维修与养护,发挥城市基础设施的最大功效。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
|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印发 |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