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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七届六次会议关于在城区内公共场所及公园增加儿童娱乐设施(第5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2 浏览次数:33

贾洪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内公共场所及公园增加儿童娱乐设施的建议》的建议,答复如下:

由盘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局牵头,与盘山县住建局、盘山县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建议》内容,站在打造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高度,按照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要求,各单位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盘山县现在拥有144个城乡文体广场,伴随宜居乡村建设,文体广场功能得到广泛提升,各种设施完备,但确实缺少儿童活动场地和设施,不能满足少年儿童的活动需求,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主力军,县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向上争取儿童活动设施,积极协调省市体育部门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在儿童体育健身广场器材上加大投入;县住建局负责对文体广场及一些公共场所儿童活动设施的安装;县旅游局负责在旅游区域规划儿童活动场所。下一步,我们各部门积极开展工作,争取早见成效,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这项工作完成好。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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