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建鸭子河大桥确保 交通便利汛期安全(第124号)的答复
郭长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鸭子河大桥确保交通便利汛期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鸭子河大桥已列入市交通局修建计划,预计在今年冬季实施,现正在做可研、设计等相关手续。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