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7〕19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17年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7〕19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2017年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盘山县2017年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8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强化渔业科技服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项目实施目标
(一)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渔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二)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要求的先进适用技术实现广泛应用,渔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0%。
(三)渔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基本健全,2017年我站建设2个长期稳定的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试验示范3项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基层水产技术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水产技术推广服务的比例超过70%。
(四)服务到位、支撑有力的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普遍建立。基层水产技术人员在岗率超过90%。2017年我站计划培训水产技术推广人员25人。制定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要经过遴选、公示,超过1/3的基层水产技术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基层水产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时间超过100个工作日。
二、主要任务
以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建设为核心,以激活运行机制为主线,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基础,通过实施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不断健全管理体质,完善服务机制,提升队伍能力,提高服务效果,形成县乡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推进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创新
促进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履职,发挥在公益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对市场化主体的引导、服务和必要的监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引导市场化主体参与水产技术推广服务。加强绩效考评的新举措,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的新模式。
(二)建设运行高效的示范服务载体
围绕优势水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长期稳定的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示范展示渔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等。规范基地运行管理,统一竖立“全国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标牌,加强考核验收。遴选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养殖大户等作为渔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精准指导服务、组织交流观摩等措施,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便捷高效的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任务安排网络化、推广服务信息化、工作考核电子化。
(三)加强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
围绕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业面临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根据农业部发布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结合本地区渔业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和渔业生产经营者的技术需求,遴选确定一批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要求的年度渔业主推技术,形成当地技术操作规范,落实到试验示范基地、渔技人员和示范主体,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塘。及时发布渔业公共信息,制定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高素质水产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渔技推广队伍。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机制,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基层渔技人员知识技能培训。支持基层推广队伍中非专业和低学历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支持地方实施渔技服务特聘计划,通过财政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从新毕业大学生、乡土专家、种养大户、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一线渔业科研人员中遴选一批特聘渔技员,从事公益性渔技推广。
(五)建立渔科教产学研一体化水产技术推广联盟
围绕地方渔业主导产业需求,广泛集聚渔业科技资源,构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市场化服务组织、渔业乡土人才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充满活力的渔科教产学研一体化水产技术推广联盟,实现渔业技术成果组装集成、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的无缝链接,提升渔技服务效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继续完善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建设
以县水产技术推广站为核心,下设10个镇水产站,设专人负责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保证基层水产技术人员100%到位,政府部门对基层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经费给予大力支持,不断完善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办公条件。
(二)明确基层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落实制度建设要求
全面完成基层推广体系改革任务,明确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站的公益性职能,将县级农业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职责落实到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完成乡镇站推广机构的建设。
乡镇站建立“五项制度”(人员聘用制度、推广责任制度、水产技术推广考评制度、人员培训制多元推广制度)并上墙。不断完善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公益性水产推广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确定首席专家和渔业技术指导员,形成技术操作规范
聘请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水产科学研究院、辽宁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盘锦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盘山县河蟹技术研究所、盘山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组成专家组,定期对我县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设立8名全省知名度较高的水产专家承担的首席专家,并设立25名渔技指导员,指导160户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均为在我县从事渔技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渔技人员承担。县级首席专家负责研究提出我县渔业技术推广工作计划,确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及主要工作措施,做好与省内特聘专家的衔接工作,结合我县渔技工作,提交关键问题,回馈专家组以及时解决。渔技指导员做好负责领域内技术指导工作,并将工作定期上报领导小组及首席专家以利于总结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将专家指导内容,技术人员的总结以及养殖户的实践经验结合起来,形成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四)确定推广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根据渔业发展要求和渔民的科技需求,邀请科研、推广、企业等单位专家,组织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与集成,形成技术操作规范,制定分区域、分品种、分季节的推广计划,按照工作职责,将推广任务落实到各实施单位和科技人员,并组织实施。县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
1.主导品种:河蟹、泥鳅鱼
2.主推技术:稻渔综合种养,使用立体生态养殖技术,使得水稻增产,河蟹、泥鳅鱼、河虾、小龙虾、葛氏鲈塘鳢规格增大,产量提升,综合利用田间的每一寸土地,提高综合效益。
(五)做好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工作,加强和科研院所的协作关系
计划组织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基地负责人和示范主体、养殖大户等开展集中、分散、课堂、现场等多形式的新知识培训,主要参加农业部的“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培训”;省部级渔业培训机构及渔业相关部门开展的技术指导员知识更新、经验交流的培训;省厅组织的专家组成员和骨干渔业技术指导员去渔业发达地区学习考察;以及由盘山县水产技术推广站通过互访到湖南、湖北、安徽、黑龙江、吉林、大连、丹东等主产区考察学习河蟹养殖技术、小龙虾养殖技术、葛氏鲈塘鳢养殖技术等,取长补短,提升项目实施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等,计划开展新品种介绍、新技术应用及河蟹、泥鳅鱼、小龙虾、葛氏鲈塘鳢健康繁育与养殖技术等系列培训3-5期,参加培训人数达到850人以上,印发明白纸10000张,发放养殖技术光盘1000套。各类培训做到早通知、早准备,并有专人负责技术资料、图像资料等培训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联合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水产科学研究院和辽宁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对盘山县境内的水产养殖企业,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进行养殖技术入户指导,并由专家定期指导,提高其养殖技术水平,取得好的生态经济效益,同时带动周边养殖户的养殖热情,促进盘山县水产养殖企业良性发展。
(六)继续完善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和新品种推广
设立了2个生态立体养殖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即太平镇新村村盘山县绕阳河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面积100亩,与辽宁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一同研究探索稻田立体生态养殖模式,试验示范3项技术模式,模式1稻渔综合种养技术80亩;模式2稻田养中华小长臂虾技术10亩;模式3稻田养殖小龙虾技术10亩。坝墙子镇姜家村呈航养殖场面积100亩,与辽宁省淡水研究院合作共同研究探索稻田立体生态养殖模式,试验示范3项技术模式,模式1稻渔综合种养技术80亩;模式2稻田养中华小长臂虾技术10亩;模式3稻田养殖葛氏鲈塘鳢技术10亩。
(七)加强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服务机制,使用新型技术手段推广服务
通过与水产养殖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密切联系,加强合作,为养殖大户提供更多的学习培训新技术的机会,为广大养殖户提供有效的技术指导和全面的市场信息;利用手机短信、网络传播等现代化推广手段,开展技术推广,专家咨询等服务,创新农民培训方式,推广农民田间培训模式,分阶段举办3-5期农民田间培训学习,加快新型农民培养力度。
(八)补助资金的分配
针对此项工作的开展,将补助资金进行科学的部署与合理的利用,力求提升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真正将此项补助政策落到实处。(见附件1)
四、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
成立盘山县2017年水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确定水产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方法。确定服务对象、主导产品及主推技术,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报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备案。
依据现有实际条件,择优选定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选定专业知识丰富、综合素质高的8名省内专家担任首席专家。按照“自愿报名、乡镇推荐、县级审核”的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 25名渔业技术指导员,160个科技示范主体,2个试验示范基地。
(二)实施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
组织8名专家和25名渔业技术指导员走村入户进行渔业科技技术指导,重点对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和渔业科技示范主体进行指导。聘请水产专家到我县举办3-5期水产技术培训班;购买试验示范基地所需设施装备,完成渔需物资购置任务。做好稻渔综合种养田间工程和坑塘的消毒、整修、日常管理、防逃、起捕、销售等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8年6月
归档整理,形成盘山县2017-2018年水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的年度工作报告,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厅。对项目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评验收,并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增大影响力。同时接受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
五、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该方案顺利实施进行,成立了以盘山县县长任组长,主管农业副县长和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任副组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河蟹技术研究所所长等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建设实施小组,负责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管理体制,发挥县镇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整体功能,统筹规划和协调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顺利推进。(见附件2)
(二)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包括:统一编印技术指导员胸牌、手册;科技示范主体门牌、手册;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主导产业分布及包村联户服务图;农技推广制度(责任、考评、培训等)上墙和主导品种渔主推技术明白纸等。同时,加强档案信息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农技人员培训、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档案等。
(三)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按照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项目领导小组建立的全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绩效考核机制的要求客观衡量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工作情况和服务质量,将水产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渔民群众对水产技术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具体包括三方面机制建设:一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按照工作方案,层层、逐个落实岗位责任,明确每个水产技术员的工作内容、服务对象,量化工作指标和任务要求。二要实行工作任务公开制。全面推行工作日志公示和考勤制度,把每个渔业技术指导员的下乡记录和技术服务情况张贴公示,强化群众监督。三要强化三方考评制度。建立健全业务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渔民群众(联系的科技示范主体和任务区的农户,可采用电话抽查的方式)三方考评制度,对渔业技术指导员的工作完成情况、满意度和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全面评价,将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奖励相挂钩,奖励先进,督促末位,杜绝补助资金平均发放,违规补助,充分调动每个渔业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通过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发工资,确保专款专用,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按律严肃处理;通过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行政策落实。
(五)加大宣传总结力度,扩大项目成果。有效利用我县电视台、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形式,及时宣传工作实施中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文章2-3篇,大力宣传基层水产技术人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1.2017-2018年盘山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2.盘山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3.盘山县水产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
附件1:
2017-2018年盘山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项 目 |
内 容 |
金额 (万元) |
备 注 |
|
农业技术 推广服务 |
劳保费 |
|
2.5 |
|
下乡补助费 |
|
10 |
|
|
绩效奖励 |
奖励业绩突出的技术人员 |
1 |
|
|
下乡交通费 |
租车、采样费等 |
2.5 |
|
|
专家技术服务 |
|
2.5 |
|
|
考评管理费 |
省级绩效考评专家劳务费 |
0.5 |
|
|
技术资料印刷宣传费 |
|
3 |
|
|
制度建设及示范基地示范牌 |
|
1.5 |
|
|
审计费 |
|
0.5 |
|
|
农业科技 示范补助 |
苗种 |
优势品种、新品种等 |
12 |
|
饲料 |
优质配合饲料 |
19 |
|
|
渔药 |
微生态制剂等 |
5 |
|
|
设施装备 |
试验用品、生产仪器装备、智能化监测、远程控制等 |
6 |
|
|
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 |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 |
参加农业部人才培训、省级培训 |
4 |
|
异地研修费 |
|
4 |
|
|
集中培训现场实训费 |
大型集中培训、现场实训 |
12 |
|
|
技术交流考察费 |
省内外技术交流、现场培训、技能大赛等 |
4 |
|
|
合 计 |
90 |
附件2:
盘山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孙 雨 县长
副组长:孙亚军 副县长
李政民 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刘 鑫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王 宇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春山 胡家镇镇长
王青杰 甜水镇镇长
刘明伟 得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震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海超 陈家镇镇长
李永波 吴家镇镇长
王天娇 坝墙子镇镇长
李 升 沙岭镇镇长
赵文宇 古城子镇镇长
孙万志 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主任李政民(兼)。
附件3:
盘山县水产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
辽宁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水产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示范单位: 项 目 名 称: 主持单位: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示范产业: 技术依托单位: 辽宁省财政厅
示范面积: 技术负责人:
示范品种: 补 助 方 式: 实施单位:xx县人民政府 |
基地牌 尺寸:(宽:1.2米;长:2米) 质地:铁支架 形式:喷绘
立柱高: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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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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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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