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7〕20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山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7〕209号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高升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工作,根据《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辽农确权办〔2016〕4号)及《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依法维护妇女土地权益的通知》(辽农经〔2016〕154号)文件要求,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要贯彻男女平原则,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鉴于盘山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县政府决定对组成人员予以调整。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孙亚军 副县长
副组长:罗爱兵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刘 鑫 县财政局副局长
高秀华 县国土局副局长
刘英会 县农业局副局长
吕 震 县法制办副主任
刘 成 县信访局副局长
王素华 县档案局副局长
陈 震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海超 陈家镇镇长
李永波 吴家镇镇长
李 升 沙岭镇镇长
赵文宇 古城子镇镇长
李 冰 县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刘英会(兼)。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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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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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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