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国土局权责事项目录
盘山县国土资源局权责事项目录 | |||||||
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项目 | 子项 | ||||||
1 | 其他行政权力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初验 | 【规范性文件】《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2003年1月21日国土资发[2003]21号) 第七条: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项目竣工申请,组织开展项目竣工自查;自查合格的项目,向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竣工实验申请。 |
盘山县国土资源局 | 1.受理阶段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材料,实地验收,组织专家论证。 3.决定阶段责任:对评审修改后的复垦方案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逐级上报审查。 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送达文书、公示结果。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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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行政权力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 | 无 | 【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394号令) 第二十一条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 盘山县国土资源局 | 1.受理环节责任:公示告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征收金额计算方式、费率、县级征收的适用矿区类型等,减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2.审核环节责任:审核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组织人员实地核查矿业权人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3.决定阶段责任:下达缴存通知书到指定银行交纳。 4.送达环节责任:制发相关文书并转报。 5.事后责任:接受监督,及时处理反馈信息。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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