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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老干部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次数:615

 

一、盘山县老干部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老干部工作具体政策建议;制定全县老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综合调研及宣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县老干部档案信息库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全县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负责检查、指导撤并部门及改制企业老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接待处理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检查、督促“三个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县离退休干部活动和学习场所建设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诉职责,设4个内设机构1个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局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对外沟通联络工作;负责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负责起草全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材料;负责文书档案、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财务、会务接待、固定资产管理等项工作;负责领导班子考核、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密、机要、督查等项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管理指导股

制定和实施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文件起草和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管理、协调、检查、监督;会同和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负责检查全县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负责市地级离退休老同志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特困离休干部及遗属帮扶工作;负责接待老干部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做好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工作;负责全县老干部情况年度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负责全县老干部信息库的管理与维护;负责指导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

(三)信息调研股

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的综合调研及宣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收集、整理老干部工作的典型经验;负责向上级报送工作信息。

(四)老年大学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老年教育方针政策,积极发展本县的老年教育事业;坚持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教育方针,活跃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完成县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参公事业单位)

负责参加活动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离退休干部开展各种文体活动;负责组织县级离退休干部(实职)参观考察活动;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思想教育活动;负责指导镇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县直单位老干部活动室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财政局。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计154.1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4.1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罚没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计154.1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38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3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

1.基本支出104.1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6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57万元。

2.项目支出5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154.19万元,比上年减少56.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7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19万元,比上年减少56.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7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154.19万元,比上年减少56.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7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4.19万元,比上年减少56.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2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5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中共盘山县委老干部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07万元,比2017年增加3.57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暖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中共盘山县委老干部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中共盘山县委老干部局资产总额75.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75.55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组织对2018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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