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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次数:503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与市宜建办衔接、沟通,及时领会、传达省市宜居乡村建设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盘山县宜居乡村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各类专项治理方案、安排部署全县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等宜居乡村建设顶层设计。

2.起草宜居乡村建设汇报、通报等各类文件,筹备、组织宜居乡村建设各类会议、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做好领导视察、其他县区学习考察的接待工作。

3.指导、监督镇村开展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年初筹备全县宜居乡村建设具体事宜、组织镇村实施建设项目、指导镇村按市县标准和要求施工、督导镇村按市县规定时间节点推进、检查验收镇村每项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年底量化考核镇村宜居乡村建设成果,考核结果纳入政府政绩考核,达不到考核标准要求的镇村,一票否决。

4.负责全县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包括垃圾分类、可降解垃圾清运,不可降解垃圾收运及填埋,垃圾箱及垃圾收运器具修缮、添补、更换等以及保洁员管理。

5.监管镇村宜居乡村建设后续管理工作,重点是镇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保养及其他管理工作。包括行政村的道路、路灯、边沟、文化广场等养护与维修,围墙(栏)、入户桥建设及定期粉刷,街路绿化、美化和庭院卫生治理以及村内小广告治理等,同时监管村内超市、卫生所、浴池的规范化运营;镇区的道路、绿化、路灯亮化等养护工作,特色一条街管理、垃圾治理、广告牌匾规范以及镇区乱停、乱放、乱建、乱贴小广告等。

6.建立完善全县宜居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每一项工程、每一个环节的具体工作都同步配套一个操作性强、约束力强、管理严格、内容具体、规范统一的管理制度,形成一整套宜居乡村建设长效管理制度体系。

7.做好宜居乡村建设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工作,建立完善镇村基础信息档案库,包括镇村自然情况,人员情况,产业发展情况,村内道路、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情况以及宜居乡建设每一项工作推进情况和完成情况。健全县镇村三级信息报送体系,形成系统化、网络化、专业化的信息报送体系。强化宣传引导,总结全县宜居乡村建设经验,挖掘树立宜居乡村建设典型,推广宜居乡村建设好的做法,引导群众支持参与宜居乡村建设,引入社会资本运营宜居乡村建设,不断提升群众思想意识,提高群众文化水平,改变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变政府主导为群众自治。

8.负责宜居乡村建设的沟通协调和问题化解,积极做好市直部门、县直部门和镇村的沟通协调工作,全力做好在宜居乡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排除化解工作。

9.统筹安排省、市、县宜居乡村专项资金,负责宜居乡村建设各项专项资金的审批、调配、拨付、管理、使用和审核工作。

10.负责全县宜居乡村建设的日常工作和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政府,编制15人,班子成员一正二副,下设宜居建设股、宜居管理股、综合办公室、统计股和财务股五个股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计104.0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4.0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罚没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计104.03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3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79.4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71万元。

二、按支出经济分类

1.基本支出102.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8万元。

2.项目支出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104.03万元,比上年减少1304.9万元,主要原因是宜居乡村长效管理资金2018年不再由我单位请款。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03万元,比上年减少1304.9万元,主要原因是宜居乡村长效管理资金2018年不再由我单位请款。

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104.03万元,比上年减少1304.9万元,主要原因是宜居乡村长效管理资金2018年不再由我单位请款。其中:基本支出102.03万元,比上年减少4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项目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1348万元,主要原因是宜居乡村长效管理资金2018年不再由我单位请款。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是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3.78万元,比去年增加0.1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六)政府采购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29.11万元,其中车辆2辆,价值16.16万元,其他通用设备价值12.95万元。

(八)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组织对2018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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