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8〕2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单位约谈的通报
盘县政办发〔2018〕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2017年,全县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可喜成绩,但仍有部分单位对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不力,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或未如期完成,影响全县重点工作的整体推进。通过督查督办,截至目前,共有8项工作未按时完成,涉及相关责任单位9家。县政府主要领导于2018年1月2日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现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高升街道、胡家镇、吴家镇、坝墙子镇、沙岭镇、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共9家责任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具体工作事项及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通报如下:
一、高升中心线提升改造工作
1.高升草莓园西侧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高升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陈震
完成时限:2017年9月20日
2.高升高速路口征收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高升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陈震
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
3.高升新市镇二期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高升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陈震
完成时限:2017年8月31日
二、高升站项目建设工作
4.按照进度安排完成高升站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责 任 人:曲家成
完成时限:2017年9月10日
三、镇(街道)自来水厂上收工作
5.完成自来水厂上收签订收购合同
责任单位:高升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陈震
完成时限:2017年9月10日
四、政府类投资项目
6.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责 任 人:张雅金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7.县中医院新建业务综合楼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责 任 人:何桂立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0日
8.全县建设40个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胡家镇、吴家镇、坝墙子镇、沙岭镇
责 任 人:严卫东、林春山、李永波、王天娇、李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以上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在各项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不彻底,落实工作要求不严,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求稳怕乱、缺乏创新精神,在破解难题上深入研究分析不够,存在着等、看、靠等思想,导致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
希望被通报批评的单位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高度重视,端正态度,夯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县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办督查股对未按时完成的事项将会继续做好跟踪督查督办,如再不按照整改期限按时完成的,将对相关单位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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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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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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