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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8〕2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单位约谈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1-02 浏览次数:507


盘县政办发〔2018〕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2017年,全县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可喜成绩,但仍有部分单位对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不力,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或未如期完成,影响全县重点工作的整体推进。通过督查督办,截至目前,共有8项工作未按时完成,涉及相关责任单位9家。县政府主要领导于2018年1月2日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现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高升街道、胡家镇、吴家镇、坝墙子镇、沙岭镇、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共9家责任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具体工作事项及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通报如下:

一、高升中心线提升改造工作

1.高升草莓园西侧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高升街道办事处

人:陈震

完成时限:2017年9月20日

2.高升高速路口征收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高升街道办事处

人:陈震

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

3.高升新市镇二期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高升街道办事处

人:陈震

完成时限:2017年8月31日

二、高升站项目建设工作

4.按照进度安排完成高升站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人:曲家成

完成时限:2017年9月10日

三、镇(街道)自来水厂上收工作

5.完成自来水厂上收签订收购合同

责任单位:高升街道办事处

人:陈震

完成时限:2017年9月10日

四、政府类投资项目

6.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人:张雅金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7.县中医院新建业务综合楼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人:何桂立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0日

8.全县建设40个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胡家镇、吴家镇、坝墙子镇、沙岭镇

人:严卫东、林春山、李永波、王天娇、李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以上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在各项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不彻底,落实工作要求不严,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求稳怕乱、缺乏创新精神,在破解难题上深入研究分析不够,存在着等、看、靠等思想,导致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

希望被通报批评的单位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高度重视,端正态度,夯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县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办督查股对未按时完成的事项将会继续做好跟踪督查督办,如再不按照整改期限按时完成的,将对相关单位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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