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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8〕3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18年春节运输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2 浏览次数:263


盘县政办发〔2018〕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山县2018年春节运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山县2018年春节运输工作方案

 

2018年春节运输(以下简称“春运”)自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40天。为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春运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坚持以“服务民生、和谐春运”为主题,以“保安全、保畅通、保春运”为总要求,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人流、车流集散有序,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春节运输生产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工作目标

围绕实现“安全、顺畅、温馨、提升”的目标,努力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安全第一,加大安全工作力度,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二是坚持主动作为,强化沟通协调,科学组织运力,做好应急运输准备,保障道路运输顺畅;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生意识,推行和谐执法,提升服务质量,防止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四是坚持夯实基础,适应群众出行要求提高的新常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实施,为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为全年的交通运输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2018年春运工作是交通运输系统开年的第一件大事,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县直有关部门、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要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分析旅客出行规律,把握旅客出行需求的新特点,创新春运组织方式,改进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三早”(早动员、早部署、早准备)和“四确保”(保运力、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切实将2018年春运工作安排好、组织好,让交通运输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2.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2018年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春运领导小组(见附件),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具体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认真分析春运形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春运工作方案、领导机构组成人员、日常工作部门,联系人员及值班电话报送至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春运日常工作的部门(春运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3.认真研判形势。今年春运客货运输任务依然较为艰巨。首先是高峰客流阶段运输压力仍然较大,预测客运量节前将出现在2月13-15日,节后出现在2月21日。2018年春节较晚,节前客流相对平缓,节后客流叠加、高峰压力加大。自驾出行持续增多,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任务加重。煤炭、粮食等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客货统筹难度较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客对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和舒适性有了更高期待。同时,今年冬季以来,雨雾雪以及极寒天气较往年少,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运期间极端天气的发生仍有一定可能性,如与春运高峰相叠加,雨、雾、雪、冰、寒等恶劣天气将给春运带来明显影响,不确定因素较多。

(二)做好运力组织保障

总体来看,我县春运客流增速放缓,但阶段性客流高峰依然存在,将明显产生四个客流高峰:预计第一个客流高峰将出现在1月13日至25日,以学生放假流为主;第二个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1日至14日,以返乡探亲流为主;第三个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17日至2月20日,以中短途探亲流、回城客流为主;第四个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21日至3月12日,以中短途探亲流、回城客流和学生返校流为主。为做好旅客运输保障,全县准备营运客车191辆,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居民出行。

1.千方百计增加运力。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科学预测春运期间旅客流量、流向和流时,合理制定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好运力资源;要千方百计挖潜扩能,适时增设、调配线路,增开客运班次,使广大旅客既“走得了”、又“走得好、走得满意”;要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通,及时掌握学生和务工等重点群体集中出行信息,提前部署安排,有针对性地引导组织、实现错峰出行,缓解春运高峰压力;要加强农村道路运力组织,增加农村客运班车,方便乡村群众出行。同时,要做好候车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此外,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车辆正点率。

2.保障重点物资运输。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在保障旅客运输的同时,努力兼顾好电煤、成品油、节日物资以及春耕备耕等重点物资运输,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三)做好春运安全工作

1.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首位,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人员和具体流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2.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隐患分类管理和整改制度,对投入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以及道路、车站等重点区域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不留隐患死角,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除雪、救生、安检等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广泛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提高安全检查的针对性,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3.扎实抓好安全生产。道路客运企业要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行为;要组织对春运司乘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强化安全驾驶意识,熟悉运营线路和沿线路况,提高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主干线和客运站场附近道路的巡查疏导,严肃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惩治车匪路霸,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要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利用好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对火车站和汽车客运站等重点区域的警力投入,防控恶性恐怖暴力事件发生;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要加强对农村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着重对镇(街道)学生班车、包车进行排查,及时查处、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四)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1.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设备故障、延时晚点等突发事件,制定并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和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确保预案可执行、有实效。

2.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信息快速通报机制,根据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降低恶劣天气对春运工作的影响。

3.增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准确判断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及时上报、应对准确、处置果断,调集各方资源,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诱发连环事故,妥善安排滞留旅客,尽快恢复交通秩序,把突发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五)不断提升春运服务水平

1.完善售票服务方式。道路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便捷售票渠道;要进一步加强联网售票服务,同时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遏制恶意抢票和倒票行为,维护正常售票秩序;要继续提供上门售票、提前预订团体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方便学生、务工人员和边远地区旅客出行。

2.改善旅客出行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提前调整出行安排;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车环境,在重点站场要设立母婴、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专区、医疗服务点和咨询投诉服务台,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

3.深入开展主题服务。要继续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4.不断强化行风建设。要建立健全春运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及时查处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要畅通意见反映、投诉举报的渠道,对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沟通,以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要强化信用记录建设,推动信用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5.营造宣传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春运宣传和舆论引导,综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全方位地宣传春运有关政策、客票信息、运力安排、道路通行和服务保障等有关情况,方便社会各界准确了解春运工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优秀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严重违法失信、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员,记入行业“黑名单”。广泛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社交平台等媒介,宣传报道信用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组织开展“文明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失信行为,推荐诚信典型,弘扬诚信文化,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诚信经营、文明出行的春运氛围。

(六)切实做好春运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春运期间,各春运日常工作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各春运日常工作部门要建立春运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春运信息工作,切实加强春运信息收集和数据分析应用,并按照春运开始前、春运第一天、前十天、前十五天、春节七天、春运二十天、三十天和四十天等主要节点,及时将主要工作动态、春运安全情况、旅客发送情况等信息报送县春运办。

春运工作结束后,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含电子版)于3月15日前报送县春运办,以便汇总后上报市春运办。

 

附件:盘山县2018年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盘山县2018年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孙亚军    副县长

    副组长:曲家成    县交通局局长

      员:杨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志学    县经信局局长

王远贺    县教育局局长

张达征    县公安局政委

            贾凌义    县人社局局长

            张恩岭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洪印    县安监局局长

            孙杉杉    县旅游局局长

            张占果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县气象局局长

     县总工会主席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春山    胡家镇镇长

            王青杰    甜水镇镇长

            刘明伟    得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海超    陈家镇镇长

            李永波    吴家镇镇长

王天娇    坝墙子镇镇长

     沙岭镇镇长

            赵文宇    古城子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曲家成(兼)。县春运办联系电话:3833391,传真:3833391,电子邮箱:psxjtj2008@163.com。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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