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口前移 盘山县实施重点企业派驻安监员制度
为切实加强县域内重点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和节假日等重要事件节点的安全监管,盘山县政府实施了向重点企业派驻安全生产管理员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首先是选调一批高素质人员。从2016年底开始,县政府实施重点企业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制度,县安监局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和行业领域特点,选调工作坚持双向选择,经过报名、考察、审定等环节,根据局内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意愿,结合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经安监局党组研究决定后,从局内选调了一批驻企工作人员,对企业实施一对一的安全监管,驻企人员同企业员工一同上下班,检查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企业整改。到目前为止共分两批次选调了29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派驻到县域内29家重点企业。
其次是制定一套管理制度。为规范派驻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监管,县安监局制定了一套派驻重点企业监察员管理办法,包含工作责任制,明确了驻企人员八项监督检查责任;包含工作纪律,明确了驻企人员不许饮酒、规范着装等四项工作纪律;包含学习制度,明确了定期集中业务学习、自学等六项学习要求;包含抽查制度,明确了对驻企人员日常考核、抽查检查等四项规定,切实加强对驻企人员的日常管理。
取得一系列工作成效。派驻工作实施以来,29名驻企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派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派驻驻企监察人员的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共排查治理一般事故隐患150余项,有效遏制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驻企人员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