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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8〕25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 县委十三届第80次常委会精神 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3 浏览次数:1140


盘县政办发〔2018〕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第80次常委会精神,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了落实县委十三届第80次常委会精神的工作任务分解,现将任务分解通知如下:

一、关于农民工欠薪及失信企业规范管理

1、全口径梳理县域内建设工程,既包括政府类、国企类投资工程,又包括住建市场及各园区、各镇(街道)内的社会类投资工程,摸清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制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长效管理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并下发实施。在此基础上,以农民工欠薪为线索,进一步梳理政府类、国企类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制定解决方案尽快落实。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劳动监察局

  人:贾凌义、徐明强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4月中旬

2、对没有按照协议执行,趁机要挟捣乱,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梳理筛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形成黑名单,并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到县直相关部门、银行等服务机构,并送达相关欠薪企业。对这些失信企业,以后绝不允许在盘山投标政府类工程,对干扰清理工作的县直机关公职人员由纪检机关查处。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县监察委、县政府办

  人:杨斌、李鹏、贾凌义、谷田、孙祖凯

完成时限:20182月末

3严格规范工程立项、拨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招投标等程序,形成规范性管理意见。同时,要严厉查办工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2018监察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监察委、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国资局、县人社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谷田、孙祖凯、韩铁民、刘海涛、贾凌义、葛大海

完成时限:20182月末

二、关于2018年基础设施建设安排

1完善政府类工程决策机制,制定规范管理规定,并形成正式文件,严格规范执行。对2018年的基础设施工程,由县政府专题会议进行筛选,按规定走决策程序。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县国资局

  人:孙祖凯、刘海涛

完成时限:20182月末

2、对全县2018年基础建设工程按照轻重缓急、工程类别及功能进行分类梳理,对项目开展综合论证,要从资金的使用能力和资金的偿还能力等方面考虑,量力而为;同时,要对关联类项目实施有效整合,避免闲置浪费。如弘毅中学宿舍问题和农垦佳苑闲置房的相关功能要有效整合。

牵头领导:各副县长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各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

  人: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园区主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82月末

3、对常委会研究的全县政府类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后登记造册,形成正式文件,并进行公示。项目审批及监管由县监察委跟踪,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监察委、县政府办、县国资局

  人:谷田、孙祖凯、刘海涛

完成时限:20182月末

4、深入梳理前期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监察委

  人:谷田

完成时限:201812

三、关于东部新城问题解决处理

1、成立东部新城问题处置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相关组成部门及法检部门为成员单位,并明确各自职责。

牵头领导:汪晓辉、王峰

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坝墙子镇人民政府

  人:孙祖凯、张勇、王天娇

完成时限:20182月末

2、做好东部新城问题收尾工作。坝墙子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梳理后续工程项目,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交由领导小组统筹推进。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坝墙子镇人民政府

  人:张勇、王天娇

完成时限:20182月末

3、依法处理遗留问题,坚决查处东部新城建设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以此为鉴,规范全县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汪晓辉、李雷

责任部门:县监察委、县公安局

  人:谷田、杨斌

完成时限:20183

四、关于府前壹号院问题解决处理

1、成立府前号院问题处置领导小组,对解决该问题合法性和程序进行梳理,拿出解决的措施和时限,呈报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后,报县委常委会审定。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法制办、县国盛房地产公司

  人:赵恩杰、高天峰

完成时限:20182月末

2、在完善程序的基础上,提前做好后续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国盛房地产公司

  人:高天峰

完成时限:20183

3、稳妥解决购房户问题,对已经购房的百姓予以退款。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法制办、县国盛房地产公司

  人:赵恩杰、高天峰

完成时限:20185

五、关于林翠小区和景湖小区问题解决处理

1、成立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园区、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抓紧做好天时公司与高升经济区和县本级之间的工程审计,理清往来账目。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审计局、高升经济区、金茂公司、高升街道、得胜街道

  人:徐波、董京、齐博、李鹏、陈震、张树宝、刘明伟

完成时限:20183月末

2、完善棚改资金使用的相关手续,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列出明细。

牵头领导:汪晓辉、孙亚军

责任部门:县审计局、县城乡办、县国资公司、高升经济区、金茂公司

  人:徐波、王广忠、郑春刚、齐博、董京

完成时限20183月末

3、加强后续工程管理,对应由天时公司负责的工程可以继续施工,但要加强规范和监管。除此之外的一切工程不能再由该公司建设。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高升街道、得胜街道  

  人:李妍、陈震、刘明伟  

完成时限:20183  

4、做好高升棚改区域征收工作,加大动迁及资金保障力度。

牵头领导:汪晓辉、孙亚军

责任部门:县城乡办、高升街道、县国资公司

  人:王广忠、陈震、郑春刚

完成时限:20185

 5、调查处理工程中相关违纪违规问题。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监察委

  人:谷田

完成时限:201812

    以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到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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