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8〕25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 县委十三届第80次常委会精神 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8〕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第80次常委会精神,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了落实县委十三届第80次常委会精神的工作任务分解,现将任务分解通知如下:
一、关于农民工欠薪及失信企业规范管理
1、全口径梳理县域内建设工程,既包括政府类、国企类投资工程,又包括住建市场及各园区、各镇(街道)内的社会类投资工程,摸清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制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长效管理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并下发实施。在此基础上,以农民工欠薪为线索,进一步梳理政府类、国企类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制定解决方案尽快落实。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劳动监察局
责 任 人:贾凌义、徐明强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4月中旬
2、对没有按照协议执行,趁机要挟捣乱,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梳理筛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形成黑名单,并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到县直相关部门、银行等服务机构,并送达相关欠薪企业。对这些失信企业,以后绝不允许在盘山投标政府类工程,对干扰清理工作的县直机关公职人员由纪检机关查处。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县监察委、县政府办
责 任 人:杨斌、李鹏、贾凌义、谷田、孙祖凯
完成时限:2018年2月末
3、严格规范工程立项、拨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招投标等程序,形成规范性管理意见。同时,要严厉查办工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2018年县监察委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监察委、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国资局、县人社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 任 人:谷田、孙祖凯、韩铁民、刘海涛、贾凌义、葛大海
完成时限:2018年2月末
二、关于2018年基础设施建设安排
1、完善政府类工程决策机制,制定规范管理规定,并形成正式文件,严格规范执行。对2018年的基础设施工程,由县政府专题会议进行筛选,按规定走决策程序。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县国资局
责 任 人:孙祖凯、刘海涛
完成时限:2018年2月末
2、对全县2018年基础建设工程按照轻重缓急、工程类别及功能进行分类梳理,对项目开展综合论证,要从资金的使用能力和资金的偿还能力等方面考虑,量力而为;同时,要对关联类项目实施有效整合,避免闲置浪费。如弘毅中学宿舍问题和农垦佳苑闲置房的相关功能要有效整合。
牵头领导:各副县长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各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
责 任 人: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园区主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8年2月末
3、对常委会研究的全县政府类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后登记造册,形成正式文件,并进行公示。项目审批及监管由县监察委跟踪,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监察委、县政府办、县国资局
责 任 人:谷田、孙祖凯、刘海涛
完成时限:2018年2月末
4、深入梳理前期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监察委
责 任 人:谷田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关于东部新城问题解决处理
1、成立东部新城问题处置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相关组成部门及法检部门为成员单位,并明确各自职责。
牵头领导:汪晓辉、王峰
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坝墙子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孙祖凯、张勇、王天娇
完成时限:2018年2月末
2、做好东部新城问题收尾工作。坝墙子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梳理后续工程项目,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交由领导小组统筹推进。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坝墙子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张勇、王天娇
完成时限:2018年2月末
3、依法处理遗留问题,坚决查处东部新城建设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以此为鉴,规范全县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汪晓辉、李雷
责任部门:县监察委、县公安局
责 任 人:谷田、杨斌
完成时限:2018年3月
四、关于府前壹号院问题解决处理
1、成立府前壹号院问题处置领导小组,对解决该问题合法性和程序进行梳理,拿出解决的措施和时限,呈报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后,报县委常委会审定。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法制办、县国盛房地产公司
责 任 人:赵恩杰、高天峰
完成时限:2018年2月末
2、在完善程序的基础上,提前做好后续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国盛房地产公司
责 任 人:高天峰
完成时限:2018年3月
3、稳妥解决购房户问题,对已经购房的百姓予以退款。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法制办、县国盛房地产公司
责 任 人:赵恩杰、高天峰
完成时限:2018年5月
五、关于林翠小区和景湖小区问题解决处理
1、成立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园区、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抓紧做好天时公司与高升经济区和县本级之间的工程审计,理清往来账目。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审计局、高升经济区、金茂公司、高升街道、得胜街道
责 任 人:徐波、董京、齐博、李鹏、陈震、张树宝、刘明伟
完成时限:2018年3月末
2、完善棚改资金使用的相关手续,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列出明细。
牵头领导:汪晓辉、孙亚军
责任部门:县审计局、县城乡办、县国资公司、高升经济区、金茂公司
责 任 人:徐波、王广忠、郑春刚、齐博、董京
完成时限2018年3月末
3、加强后续工程管理,对应由天时公司负责的工程可以继续施工,但要加强规范和监管。除此之外的一切工程不能再由该公司建设。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高升街道、得胜街道
责 任 人:李妍、陈震、刘明伟
完成时限:2018年3月
4、做好高升棚改区域征收工作,加大动迁及资金保障力度。
牵头领导:汪晓辉、孙亚军
责任部门:县城乡办、高升街道、县国资公司
责 任 人:王广忠、陈震、郑春刚
完成时限:2018年5月
5、调查处理工程中相关违纪违规问题。
牵头领导:汪晓辉
责任部门:县监察委
责 任 人:谷田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以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到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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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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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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