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8〕33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水利局政府类投资项目情况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8〕33号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十七届三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盘山县水利局实施盘锦森林公园灌排渠系衬砌、高升经济区农田灌排渠系水网恢复、大辽河右岸岗皮岭护岸加固3项新增水利工程项目,现将项目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盘锦森林公园灌排渠系衬砌工程
工程建设内容为修建管涵桥7座,清淤并衬砌排水渠道3条、917m,清扩排水渠道1条、500m。计划投资11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本级。建设主体为盘山县水利局。开工时间为2018年3月,竣工时间2018年6月。县行政审批局已立项批复,县审计局正在做拦标控制价审核,完成后立即招标。
二、盘锦高升经济区农田灌排渠系水网恢复工程
工程建设内容为高升经济区园区道路扩宽、涪陵榨菜园区、大连三元园区等水网恢复工程,需修建各类水工建筑物138座,新修引水、排水渠道等共6650m,膜袋衬砌322m,新修机耕路2160 m,清淤渠道 2960m,整平引水支渠长141m。计划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本级。建设主体为盘山县水利局。开工时间为2018年3月,竣工时间2018年6月。县行政审批局已立项批复,县审计局正在做拦标控制价审核,完成后立即招标。
三、太子河(含大辽河)应急防洪治理工程盘山县大辽河右岸岗皮岭护岸工程
工程建设内容为加固1-8#丁坝,于现状1-6#丁坝间新建6座石笼柴排丁坝、加固丁坝间平顺护岸、延长现状防护工程护脚、新建1#丁坝上游163米平顺护岸及10#丁坝下游325米平顺护岸。计划投资16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本级。建设主体为盘山县水利局。开工时间为2018年4月,竣工时间2018年6月。
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太子河(含大辽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由水利部审批。省发改委于2015年8月25日下达了《关于太子河(含大辽河)应急防洪治理工程盘山县大辽河右岸岗皮岭护岸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发改农经〔2015〕772号),批复总投资2366万元。目前正在等待资金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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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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