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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8〕34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 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 快递中转培育基地B区配电室新建工程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4 浏览次数:141


盘县政办发〔2018〕34号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满足县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现有和即将入驻企业的用电需求,消除用电安全隐患经县政府十七届三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实施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区在快递中转培育基地B区实施配电室新建工程现将建设项目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区快递中转培育基地B区配电室新建工程的建设主体为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单位为盘山县电商物流产业管理中心。经审计审核工程总投资124万元,资金来源为农发行贷款,拨款方式为项目施工完成验收及工程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按合同价支付乙方80%工程款。工程送电正常运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10%工程款。最终项目工程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审核机构审核报告为准,工程尾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内无工程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主要建设内容是10KV架空线路、设备房内变电设备设施。

二、项目进展情况

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区快递中转培育基地B区配电室新建工程已完成招投标手续,中标建设单位为盘锦金通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目前,已经与建设单位完成协议签订,工程于2018年1月27日正式开工,已完成正式电外线部分施工,下一步将进行室内装修装饰及设备安装施工。工程施工已进行跟踪审计,预计3月15日完成全部施工,正式送电运营。

 

附件:2018年盘山县政府基础设施工程汇总表.xls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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