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减2016年度产业化补助项目财政资金指标的通知
盘 县 财 指 开[2018]315号
总会计直列:
" 根据盘锦市财政局《关于调减2016年度产业化补助项目财政资金指标的通知》(盘财指开[2018]103号)要求,现将《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财政资金指标的通知》(盘财指开[2016]878号)中部分资金进行调整,调减中央财政资金22.5万元;将《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财政资金指标的通知》(盘财指开[2014]880号)中部分资金进行调整,调减财政资金175.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9.5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59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7万元。
上述资金请列入2018年213类06款03项“产业化发展”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并做好账务处理工作。
附件: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补助项目财政资金指标调减表 "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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