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举措完善劳动仲裁工作
2018年,盘山县仲裁院为打造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处理效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从源头上预防仲裁争议的发生,将实行以下举措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一是基层调解组织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将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萌芽中。
二是仲裁办案流程人性化。不断改进办案方式,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调解上,通过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调解三种途径,根据事实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案件双方当事人说明达成调解的好处,促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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