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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8〕74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 西部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相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9 浏览次数:147


盘县政办发〔2018〕74号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确保盘山县西部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作顺利推进,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西部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盘山县甜水农场大台子分场土地复垦项目(一)和盘山县甜水农场大台子分场土地复垦项目(二)实施主体由盘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变更为盘山县国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建设、资金筹措等相关事宜。

2.盘山县西部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盘山县甜水镇、得胜镇、太平镇、高升镇和陈家镇5个镇下属51个村及镇区的燃气式壁炉入户安装、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厕、宜居乡村建设、畜禽粪污治理设施建设、土地复垦工程。

3.盘山县西部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主体为 盘山县国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管

理、建设、资金筹措等相关事宜。

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建设实施后,盘山县国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需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履行验收手续,确保新增耕地指标尽早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管理。

5.盘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该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 标出让计划并及时安排交易,用于平衡项目前期成本投入,交易前需通知盘山县农发行。

6.盘山县财政局要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收益”的原则,落实该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返还至盘山县国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盘山县农发行开立的新增耕地指标收入账户,确保收入资金用于平衡前期项目成本投入。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印发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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