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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8〕75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 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0 浏览次数:191


 

盘县政办发〔2018〕7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国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全国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

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开展全国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同意筹建“全国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函》(国质检质函〔2018〕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遵循河蟹产业客观发展规律,发挥地域资源优势,努力营造有利于河蟹产业质量提升的新氛围,积极培育有利于河蟹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动能,共同形成推进河蟹产业品牌建设的新机制,从而增强河蟹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扩张能力,以品牌建设助推经济转型发展。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为主,带动企业。强化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品牌建设意识,提高质量、管理、营销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竞争及政府服务功能,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加强对品牌的宣传、培育和保护,推动标杆示范企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以品牌建设为引领,遵循河蟹产业客观发展规律,全面提升河蟹产业创新能力、生产能力、产业化水平和整体效益,传承盘锦河蟹品牌文化,讲述盘锦河蟹品牌故事,通过全县各个职能部门的共同推动,在一年内完成“全国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通过现场验收。

四、任务措施

   (一)开展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经营管理理念,把“以质取胜”的理念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强化企业法人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组织企业参加较高层次的质量管理报告会及交流活动等形式,从领导和管理层面上增强质量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和指导企业对员工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提升其从业能力,确保员工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增强企业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二)开展园区内企业普查建档工作。对园区内企业全面进行普查建档,建立完善的企业质量档案,并实行电子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状况。到2018年6月底,全面完善和更新园区内生产企业的质量档案。

(三)开展标准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标准体系建设,确保园区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健全科学、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为企业的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支撑。

(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合作,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联动机制,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培育“诚实守信”的质量文化,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强化市场主体的质量信用意识。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为品牌发展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大力实施品牌龙头企业带动工程。建设适应河蟹发展的品牌管理制度,形成“政府推动、政策带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诚信拉动”的宏观管理体系,帮助有条件的企业争创省、市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加大对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奖励和宣传力度,大力表彰品牌建设成效显著的企业。树立品牌建设企业标杆,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和品牌企业带动优势。

(六)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GAP认证、HACCP、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认证,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将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应用成效、名牌评价,与申报政府质量奖及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评选结合起来,形成激励机制,激励和引导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有效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七)严格加强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生产许可、监管制度。强化对原辅料、产品进出口环节质量监管,增强产品质量溯源能力,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对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撰写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供政府决策。落实质量和打假责任制,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力度,营造有利于品牌成长的市场环境。

(八)创新品牌培育、保护机制。加强政府激励引导树立典范,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名牌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完善品牌建设奖励制度,加大对品牌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奖励力度,树立园区品牌形象。

(九)建设特色鲜明的园区品牌文化。为了更好的了解河蟹产业的发展历程,展示河蟹文化,在园区内建设特色鲜明的品牌文化教育展现基地。

(十)加快产业集聚化进程,推动产业链配套服务体系。为进一步完善以产业园区为核心的产业链配套服务体系,盘锦河蟹产业形成优质种苗繁育、稻蟹综合种养、河蟹市场销售、河蟹精深加工和出口创汇,空间布局合理、环境保护良好、物流服务、电子商务为一体的渔业经济发展格局。

(十一)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和引领作用,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兴企、品牌兴县”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对于质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政府和企业重视质量,新闻媒体宣传质量,社会、百姓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3·15”、“质量月”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至6月)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筹建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对筹建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通过动员部署,使园区和职能部门充分认识到全国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对促进园区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确保筹建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

夯实区域品牌建设的质量基础。积极发挥标准化工作基础建设、认证认可的作用;建立检测水平高、专业性强的区域公共检测实验室和技术服务平台,完善计量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确保区域品牌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建立品牌的顾客满意度测量体系,开展用户及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营造出有利于品牌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申请验收阶段(2018年8月-2018年10月)

根据《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考核验收细则》进行自查,在自查达到验收标准的基础上通过省质监局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现场验收申请。

(四)现场验收准备(2018年11月)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质监局现场验收有关要求,做好现场验收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国家专家组的现场验收。

六、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全国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创建活动的重大问题、有关政策措施、总结汇报等。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创建活动实施情况,并定期上报区域建设情况。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上下同心、内外用力,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机制,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全社会齐抓共管质量工作格局。加大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三)创优发展环境。积极培育规范、透明的政策环境,努力创建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能,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质量提升、品牌建设方面,财政要给予支持和奖励。

(四)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和创办简报、制作广告宣传牌等方式,对筹建工作内容、进程、典型事例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在“3·15”、质量月、河蟹主题宣传等活动中要突出对全国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的宣传和报道,使筹建工作深入人心。

(五)强化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确保筹建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全国河蟹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考核验收任务分解及时间推进表.xls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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