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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8〕82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盘锦市信用办《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机构)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30 浏览次数:96

  

盘县政办发〔201882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信用办《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机构)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盘信办〔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请县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协调,对我县县域内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并于每月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到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机构)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盘信办〔2018〕3号).rar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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