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8〕92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 贯彻落实辽宁沿海经济带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全面加强项目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8〕9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贯彻落实辽宁沿海经济带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全面加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盘山县贯彻落实《辽宁沿海经济带三年
攻坚计划(2018-2020年)》全面加强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和省、市区域发展战略精神,加快推进盘山全面对外开放、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盘山置入辽宁沿海经济带大格局中去审视,以全方位开放、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思维推动盘山全面发展。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统筹存量优化升级和增量调整结构;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促进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将盘山打造成为盘锦沿海经济带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二)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92亿元,名义增速3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5.6亿元,增速30%;固定资产投资实现132亿元,增速10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102亿元,名义增速70%。
到2020年,盘山沿海经济带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竞争力明显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全域旅游发展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发展活力动力明显增强,在全市沿海经济带和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逐步成为沿海经济建设隆起带。
二、重点工作
(一)突出项目建设,全力打造沿海产业带升级版
把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下大功夫、花大力气开展招商引资,实现洽谈引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进一步壮大特色产业集群。
1.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围绕石化与精细化工、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产业,进一步挖掘项目潜力,强化产业链项目谋划包装,深入推进精准定向招商,再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切实加强项目储备工作。
责任单位:县经合局
2.大力推动全员招商、全域招商。继续深入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广泛调动县直各部门、经济区及各镇(街道)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根据各自职能特点或产业优势,实施“走出去”招商。2018年,实现新签约注册项目40个。
责任单位:县经合局
3.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鼓励各级干部深入招商工作第一线,积极协调解决招商项目审批、用地、资金等问题,提高项目签约率和开工率,加快形成产业发展新动能。
责任单位:县经合局
4.着力做好项目推进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项目领导帮扶工作机制,围绕项目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各类瓶颈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做好浩业化工、宝来生物、益久石化项目主体工程服务推进工作,力争项目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2018年,力争实现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25个、竣工项目22个。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5.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盘锦行动纲要。以补齐产品结构短板、拉长产业链条、提升精深加工水平为重点,推进石化及精细化工行业向基地化、大型化、一体化方向发展。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突出抓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结合盘山产业特点和优势条件,重点打造新材料产业开发区、得胜街道石化循环经济园、古城子生物质能产业园区,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6.加快打造石化产业基地。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兼顾环境承载力,依托新材料产业开发区、得胜街道石化循环经济园、古城子生物质能产业园内重点石化企业,进一步提升精细化水平,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7.加快打造装备制造基地。以石化及精细化工等优势产业为基础,全力提高配套能力,促进装备制造业与石化及精细化工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大力提升特色装备龙头企业集团规模和实力,发挥其带动作用,巩固和提升金碧专用汽车制造等企业规模和实力。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8.加快打造农产品加工基地。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为主线,以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为平台,加快建设高升经济区,以盘锦沃德、盘锦圣博、天源药业等企业为龙头,积极发展水飞蓟系列保健品加工产业,加快打造农产品加工基地。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9.着力推进旅游业发展。推动以游湿地、观花海、憩氧吧、体民俗为特色的宜居宜游宜乐盘山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从旅游产品和游线、旅游城镇体系、旅游交通、景观风貌、产业融合、旅游服务设施、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全方位规划盘山县全域旅游的发展支撑。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10.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发挥县城的集聚效应,在中心城区形成交通便利、批发和零售业态集中、住宿、餐饮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配套齐全集聚区。到2020年期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6.5%以上。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11.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水平。围绕加速石化及精细化工、塑料新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现代物流及生态旅游等主导产业发展,大力扶持和发展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有效提高主导产业生产效率。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12.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围绕智能制造、新能源等领域,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开发区3D打印技术、石墨烯、生物科技、高端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推进中润特塑的3D打印及生物医疗应用项目建设;推进唐山拓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啤酒酵母衍生物项目、海油集团压裂产业园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二)着力构建全域沿海开放大格局
深入落实辽委办发〔2017〕69号文件,积极融入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以域内重点园区为载体,加快盘山对外开放开放步伐,促进盘山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升级。
13.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调整优化地区产业布局,加强科技创新支撑,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协同化、高端化发展,加快融入“辽满欧”、“辽蒙欧”、“辽海欧”三条国际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加快发展东北电商物流产业园,以大物流的理念,依托园区产业集聚效应,重点发展电商仓储、电商平台、电商物流、机场转运及关联产业,加快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14.加快推进重点园区建设。加快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和产业壮大,围绕石化和化工新材料等产业,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全年引进产业项目25个,完成辽宁百福生物科技等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5个,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8.5亿元;工业增加值累计完成7.5亿元。
责任单位: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15.加快推进园区产业整合。以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园区产业整合,进一步明晰各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引导园区向“新高生”主导产业发展,即新材料、新能源、高端制造和生物科技四大产业方向。
责任单位: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16.推进重点园区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积极引入专业投资公司,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投融资、招商引资、产业培育以及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服务等,将原来由管委会独自承担的职能,改为由管委会和专业公司共同承担,为园区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注入活力、增加动力。
责任单位: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17.深化与国内发达地区合作。继续加大与无锡对口合作对接力度,以“协商共管、产业互促、创新共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原则,探讨建立定期会商、部门结对、信息交流、会议互邀等工作机制,在产业融合、园区共建、企业和项目对接等方面开展全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合作,推动两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责任单位:县经合局
(三)聚焦县域经济发展,全面优化沿海经济功能带
以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为主线,不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拓展镇域经济发展空间,增强县域经济的支撑作用,加快经济发展进程。
18.全面落实县域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坚持以产业发展为第一理念,深度挖掘各镇(街道)自身优势和潜力,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和路径,全面贯彻落实《盘山县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浩业化工、宝来生物能源、东北电商物流园,大力发展石化精细化工和现代物流产业;围绕认养农业、都市农业,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和现代农业及相关配套产业,推进旅游与农业融合发展,打造生态旅游目的地。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9.着力推进国有农垦企业改革发展。深化农垦改革,做好农垦集团土地规模化经营、土地收费规范管理、组建可经营的专业公司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集团和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的作用。
责任单位:县农垦集团
20.大力推动镇域经济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以特色小镇为抓手,加快镇域经济发展。加快强镇富民,实现乡村振兴,对10个镇(街道)实行统筹谋划、分类指导,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推动特色旅游产业发展,提升镇(街道)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21.创新乡村经济发展模式。强化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和引导,通过土地入股、合作经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等形式,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2018年全县镇(街道)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6.8亿元,比上年增长30%。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22.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依托大米、河蟹、碱地柿子等特色种植业及优势农产品,积极推行“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全面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逐渐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大力发展精品高效农业,探索设施农业认养等新模式,2018年实现水稻认养面积8万亩,“三品”认证面积达到80%以上。扩大立体生态种养殖规模,“一水三养、一地五收”推广面积达到5万亩。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23.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整合大米、河蟹、碱地柿子等我县优势农产品资源,积极组织调动符合辽宁品牌申报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评选,2018年争取培育、推荐县内企业申报辽宁品牌1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4.积极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充分挖掘镇村产业、文化、历史、生态等资源禀赋,以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创新升级为重点,培育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文化气息浓郁、生态环境优良的特色小镇。着力推进胡家河蟹镇、甜水二创朝鲜特色风情小镇,按照突出特色、分类有序、梯次推进的要求,积极规划建设物流小镇、商贸小镇等产业特色小镇。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四)深化改革创新,加速打造沿海要素集聚带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着力破解制约体制机制瓶颈等问题,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走向深入,进一步优化提升供给质量完善供给体系。
25.全面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实现审批大厅智能化、网络化,管理规范化。强化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完善项目建设并联审批平台,完成与市行政审批平台对接。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6.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通过实施优化产业结构、去库存、降成本等重点任务,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7.深入实施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盘锦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在资金优惠、市场开拓、创新发展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全力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提升效益、扩大规模。大力支持浩业化工、宝来生物能源等民营企业技改升级、扩大规模,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支撑作用。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8.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强化政府投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政府投资管理。严格执行《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除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外,一律实行备案制。探索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实行清单之外皆可依法准入。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
29.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人才高地策略,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集聚工程,大力引进高端科技人才。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盘山发展的内生动力和竞争优势。实现区域发展模式由要素驱动向人才驱动、科技驱动、创新驱动的转变,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集聚。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30.制定产业领军人才引进培养支持政策。以“高精尖缺”为导向,集中力量培养本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落实人才政策,立足打造高端高质高新现代产业新体系,将支持对象聚焦高端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精细化工、新材料、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充分发挥产业领军人才在集聚中高端产业、实现经济中高速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31.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创建研发机构,培育和引导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鼓励技术创新基础好、成长性突出的中小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开展创新活动,推进省级、市级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到2018年底,全县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80%建有研发机构。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32.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引导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主动对接。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加快我县产业结构提升。2018年实施科技成果转化10项。提高企业创造、运用、保护知识产权能力,引导更多企业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2018年,实现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8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增长10%以上,工业企业专利实施转化率在70%以上。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盘山县推进沿海经济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沿海经济带战略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沿海经济带战略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及工作计划,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创新管理体制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快构建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改善机构设置架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三)完善要素保障
强化要素管理,针对简政放权、服务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平台搭建、项目用地、软环境建设等各要素保障方面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完成时限,纳入督查考评范围。全方位落实体制机制、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各方面支撑,创新投入机制和运作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三年攻坚计划提供强有力的要素保障。
(四)积极对上争取
积极与省、市进行有效对接,掌握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重点和方向,着重在东北振兴新动能等方面,提前谋划,包装质量高、可操作性强的项目进行申报,确保获得更多省、市资金支持。
(五)强化督导落实
县直各部门,重点园区(经济区)要围绕实施意见制定的目标、重点工作做好工作安排和落实,同时将各项工作纳入工作实绩考核体系,制定完善督查考评方案,深入开展调度、督查、督办、通报、考核工作,其中,完成政府债务化解任务、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两项指标为“一票否决”项。建立限期反馈制度、定期汇报制度,研究和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7日印发 |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