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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8〕95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宜居乡村建设第一次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5-16 浏览次数:200


 

盘县政办发〔2018〕9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年4月3日至4月22日,市城乡办、市妇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县宜居乡村建设进行第一次专项检查,为期19天。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10个镇(街道)共有迎检村120个。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村屯环境常态化管理、村保洁员管理、村屯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及庭院治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县城乡办会同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出4个迎检指导小组,提前对各镇(街道)村进行问题摸底排查,主要督导内容包括庭院美化、村屯卫生、“五进院”反弹等方面。各镇(街道)积极行动起来,主要对道路清扫、边沟清理、村边的各种垃圾死角等方面进行了集中排查和整治,同时,加强对各村宜居工作常态化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迎接市检查组做了较好的铺垫。

二、检查总体情况

2018年第一次专项检查得分通报中,全市共有270个非动迁村参与得分排序。我县各行政村排名位列全市前100名的村有33个、排名在第101—200名的村有53个、排名在第200名以后的村有34个、排名全市前十名的行政村有3个、排名全市后10名的行政村有5个。

全县各镇(街道)得分排名情况:

第一名  太平街道   总平均分7.85分;

第二名  甜水镇     总平均分7.72分;

第三名  坝墙子镇   总平均分7.59分;

第四名  胡家镇     总平均分7.51分;

第五名  高升街道   总平均分7.48分;

第六名  得胜街道   总平均分7.46分;

第七名  陈家镇     总平均分7.45分;

第八名  吴家镇     总平均分7.34分;

第九名  古城子镇   总平均分7.339分;

第十名  沙岭镇     总平均分7.336分。

对比2017年度综合检查排名来看,本次检查全县排名进步较大的镇为:

第三名  坝墙子镇  2017年为第八名)  

第四名  胡家镇    2017年为第七名)

三、存在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村屯环境常态化管理不到位;保洁员管理仍需加强,特别是我县东部个别镇村,仍存在垃圾死角,环境反弹严重;“五进院”不彻底,灰堆、柴草堆、杂物堆仍有在院外的现象;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有损坏现象;小广告,小招贴清理不够彻底;有养殖污水直排边沟现象。

四、考核排名靠后镇(街道)村的问责意见

根据《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宜居乡村建设问责管理制度的通知》(盘县政办发〔2017〕2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2018年我县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的实际,对村屯环境常态化管理及庭院治理检查工作中,效果较差的镇(街道)村提出问责意见如下:

1.对在本次检查中,排名在全市后10名的村(得胜街道三道村、坝墙子镇马架子村、沙岭镇孟家村、陈家镇青沙村、吴家镇西三家子村),给予村书记全县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2.本次检查排名在全市后20名的村,同时在2017全市综合检查排名中也处于全市后20名的村(甜水镇小板村),对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镇长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对小板村支部书记由镇党委问责处理,并限期整改。

3.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在下次检查中仍重复排名靠后的村,镇长(主任)在政府常务会上做检讨发言,对分管副镇长(副主任)、村支书做相应的问责处理。

五、下一步工作

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美丽乡村庭院美化工作,落实村屯环境常态化管理责任制,加强卫生宣传督导员、保洁员管理工作,实现村屯环境管理同标准、全域化。县城乡办要加大对美丽乡村跟踪检查力度,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上报检查情况。

1.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庭院美化工作。加大督导力度提升庭院美化水平,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抓好庭院美化工作。

2.进一步做好村屯环境日常管理工作。完善保洁员管理制度,落实保洁员奖惩清退机制,强化保洁员责任分区,同时强化村屯环境日常巡查机制,杜绝管理盲区,严防“五进院”反弹、垃圾死角、禽畜散养和养殖污水外排等问题。

3.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加大对农户的宣传力度,让农户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确保分类到位。开展可降解垃圾沤肥池建设,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短板,落实好选址、建设、使用相关环节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严把垃圾进口关,解决白色垃圾等不可降解垃圾混入问题。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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