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8〕100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 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 工作力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8〕10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盘山县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
补短板工作力度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7〕20号)精神,按照盘锦市《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面补齐盘山县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短板,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以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切实补齐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关键、百姓生活需求最迫切的短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聚焦产业升级、对外开放、区域协调、民生建设、要素保障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补齐发展短板。到2020年,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收入比重达20%;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力争达到4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目标值低于0.7吨标煤/万元;城镇污水处理率高于95%;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1万元;贫困人口保持国标以下动态为零。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补齐产业结构不平衡短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做大存量、扩大增量,着力解决内生增长动力不足、产业结构单一、新兴产业发展薄弱问题,加快构建主导产业、接续产业、替代产业优化发展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新格局。
1、推进存量产业提质增效发展
(1)全面提高石化产业精细化率,紧跟世界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技术和市场走向,科学规划、完善我县现有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链和产品体系,促进项目池更科学、更严谨、更符合市场规律。支持浩业化工、宝来生物能源等重点石化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升级,促进全产业链创新升级,提升产品附加值。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各园区、各镇(街道)
(2)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盘锦行动纲要》,抓好现有企业运营,提高对存量企业的服务水平和政策扶持,鼓励企业技改升级,推进金碧汽车等重点企业发展。加快引进装备制造行业领军企业,推动特色装备制造向特色智能高端方向发展。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合局、各园区、各镇(街道)
(3)推动驻盘央企与地方企业深度合作,促进央地以产品合作为主向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合作转变。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2、全力发展新兴产业
积极追踪世界前沿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石油化工、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高新技术服务业、生物与医药等重点领域,主动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努力突破技术链、价值链和产业链关键环节。重点抓好金田塑业、科隆精细化工等传统工业项目技改升级,大力发展生物科技、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新增创新型领军企业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小巨人”企业6家,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加快形成产业发展新动能。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3、支持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
(1)围绕石化及精细化工、塑料新材料、电商物流及生态旅游四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物流仓储、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高主导产业生产效率。以服务宝来生物、浩业化工等实体企业为着力点,积极引进第三方运营机构,推进交通、卫生、物业等企业内部服务社会化,帮助企业“主辅分离”,实现融合发展、互利共赢。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经信局
(2)以全域旅游为牵动,推进锦绣花谷、绕阳湖AAAA级和乐活堡欢乐王国AAA级旅游景区申报工作,扩大新村、红岩、得胜、南锅等旅游村影响力,将全县景区、景点、民宿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形成各具特色、集群发展的全域旅游体系。大力培育体验消费、品质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兴消费热点,引导餐饮娱乐、文化健身、旅游购物、教育培训等特色服务业发展,增加特色产品供给。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大力开展科技创新
(1)深入落实《盘锦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盘政发〔2017〕17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盘山县“双创”建设工作,通过“以升促建”,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继续加大创业大厦创业平台发展力度,深度开发小微企业发展空间。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国际高科技双创育成园建设,2020年力争累计引进高科技企业5家。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配合单位: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2)开展产业国际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小巨人企业引进培育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壮大计划、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四基工程”。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3)着力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技术)中心,推进辽宁一化与天津大学、女娲防水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共建研发中心发展,以突破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带动产业的不断提升。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各园区、各镇(街道)
(4)积极引进电子信息、工业自动化、高端润滑油等研究机构,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全覆盖。到2020年在主导产业领域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达到3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15家。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二)着力补齐对外开放不充分短板,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
着力解决对外开放不强、进出口服务贸易薄弱等环节,推进盘山县县域经济全面发展,主动对接盘锦全域沿海开发开放契机,构建对外开放经济体系。
1、加快对外开放产业发展
(1)围绕盘山快递(电商)物流园建设,加快建设集仓储、中转、包装、加工、配送和信息咨询等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物流基地。以石化、粮食、河蟹、电商交易为重点,推进电商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县电商物流产业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县经合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
(2)大力实施精准招商,采用“定位打靶”、“精准制导”方式,对标对表地锁定目标企业,有目标、有方向、有准备的开展招商选资工作。到2020年累计实现精准招商签约注册亿元以上项目45个。
牵头单位:县经合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2、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紧抓盘锦港向经济贸易港转变契机,推进盘山县与盘锦市港口、产业、城市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2)优化完善交通网络,加快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启动府西南路、府南三路等7条路网建设,完善普通公路路网格局。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3)加强配电网络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快推进盘山县各园区、各镇(街道)电网工程建设,优化电网结构。加快得胜输变电工程建设,优化66千伏电网结构。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3、构建对外开放经济体系
(1)支持县域企业扩大出口,鼓励企业参加广交会、俄罗斯石油展等国内外展会。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2)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对接中蒙俄经济走廊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全面推进盘山与辽宁“三大国际通道”沿线枢纽城市及国内其他节点城市的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3)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充分利用与无锡对口合作契机,拓展与长三角、珠三角、台湾地区合作,强化项目对接、产业合作、人才合作,提高产业层次和发展质量。
牵头单位:县经合局、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三)着力补齐区域不平衡短板,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各镇(街道)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发展县域服务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1)全面落实《盘山县县域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盘县委办发〔2017〕126号)依托各产业园区优势,进一步提升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高升经济区、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盘北商贸新区水、电、气、路、硬覆盖及绿化等各项基础设施,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提高项目承载能力,按照园区设置批复集中精力发展主导产业。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
(2)立足镇域特色优势,有针对性地引进、培育一批为浩业化工、宝来石化等骨干企业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形成一批特色配套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经合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3)加快发展特色小镇,全力推进胡家国家级稻蟹小镇建设,完成甜水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切实做好其他5个特色小镇规划和申报工作,同时做好农垦小镇、驿站小镇、物流小镇等“非镇非区”特色小镇建设,加速推进沙岭镇郑家商贸区建设。力争到2020年规划建设省级特色镇3个,创建宜居示范镇1个。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城乡办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加快乡镇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对口帮扶机制建立,依托各村镇特色产业、特色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特色产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体系。到2020年高标准农田面积总量达到10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壮大村级经济实力及村集体经济,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倡导“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支持农村居民创新创业,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开展农村乡风文明提升行动,强化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提高村民环境意识和文明素养。
牵头单位:县城乡办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完善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
(1)着力提升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水平,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完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农村道路网等环境治理工程,加强供水、供气、供热、垃圾处理、绿化建设和维护,健全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促进环境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
牵头单位:县城乡办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四)着力补齐民生保障不平衡短板,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全面加强民生保障建设,着力解决就业增收水平低、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生活质量和收入水平。
1、提高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推进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2)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切实发挥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的协同效应,加大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创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到2020年累计新增技能劳动者3300万人,高技术人才占全部技能劳动者比例提高到25%。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2、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1)加快推进健康养老领域发展,推进盘山机构和社区居家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推进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新增劳动力人口受教育年限达到14.7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积极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推动县级以上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推进全县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升级改造。
牵头单位:县文广体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各镇(街道)
(5)进一步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县新建社区、行政村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文广体局、各镇(街道)
(五)着力补齐要素保障不充分短板,提升城市发展综合竞争能力
坚持以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着力解决高技术人才短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低、生态环境保护等瓶颈问题,全方位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坚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并举,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引进计划,推动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本土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经合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2)结合教育、卫生改革,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制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各园区、各镇(街道)
(3)围绕企业用工需求开展专业技能人才培训,满足当前产业发展需要。到2020年坚持每年引进高科技人才5名以上,培养新增高技能工人50名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各园区、各镇(街道)
2、加强金融体系建设
(1)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加快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类金融机构,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牵头单位:县国资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2)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丰富企业直接融资手段,鼓励企业融资市场化、社会化。加强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制机制,有效发挥区域金融稳定协调合作机制作用,防范化解各领域金融风险。到2020年新增金融机构2家,新增上市、挂牌企业2家,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县国资局
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工程,实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治理工程,全面提升生态功能。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全面清理“散乱污”企业,针对移动源、煤烟尘和扬尘等PM2.5主要贡献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到2020年全县六项大气污染物稳定持续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7.5%,力争达到80%,PM2.5浓度相比2015年下降20%。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推进镇(街道)污水处理厂打包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新建100个村级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牵头单位:县委改革办
配合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2)深化农垦改革,全面落实《盘山县加快农垦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以推进垦区集团化和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实施集团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培育壮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垦企业集团。
牵头单位:县农垦集团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园区、各镇(街道)、各县直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补短板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抓好盘山县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理推动补短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定期分析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任务取得实质成效。
(二)加强项目谋划
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总体部署,围绕“十三五”规划和《盘山县县域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盘县委办发〔2017〕126号)文件的目标任务,立足当前,集中抓好一批开工早、见效快的补短板项目;考虑长远,抓紧谋划一批为盘山县经济转型升级,补齐短板提供有利支撑的重大项目,形成接续不断的项目储备。
(三)加强资金支持
各园区、各镇(街道)、各县直单位要积极做好国家政策研究,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优先帮助补短板项目建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领域的支持力度,满足多元化融资需求。抓好“政银企保”深度合作,组织项目推介,吸引更多资金,支持补短板投资项目筹措资金。
(四)社会共同参与
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选择一批亟需建设、成熟度较高、有合理回报预期的项目通过国家、省、市平台进行推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对补短板的引导带动作用,依托国资公司下属企业组织实施一批重大补短板项目。通过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吸引民间资本。
(五)强化督查考核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进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对各园区、各镇(街道)、各县直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环境,对成效和工作进展滞后的单位,要采取减少相关支持,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惩戒。对推进工作不力、落实任务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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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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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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