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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8〕103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18年春季房交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3 浏览次数:232


盘县政办发〔2018〕1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2018年春季房交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盘山县2018年春季房交会实施方案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办好县城春季房交会的通知》(辽住建房〔2018〕19号)文件精神和盘锦市政府要求盘山县在5月底前举办一次春季房交会的要求,我县定于5月27日、28日两天在盘山县锦绣花谷景区举办2018年盘山县春季房交会,本次房交会共9家开发企业参展(详见附件)。现将本次房交会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优惠政策

对新建商品住宅交易缴纳的契税享受全额补贴,新建商品非住宅及二手房交易不享受契税补贴;

棚改回迁安置住宅全年享受契税全额补贴政策。

二、享受政策条件

参加2018年春季房交会的开发企业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可享受优惠政策,其他不享受本次房交会优惠政策。

三、享受政策的时间范围

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的日期必须在2017年10月1日-2018年5月28日期间。

四、认证的方式

由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住建局三家单位联合在现场签字确认。

五、宣传方式

1、制作房交会宣传单,在5月23日左右开始对外发放(由各开发企业及各村委会负责)。

2、5月23日起在盘山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台、网站、微信等平台进行宣传。(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附件:盘山县春季房交会参展开发企业名单

 

 

 

 

 

 

 

 

 

 

 

 

 

 

 

 

 

 

附件:

盘山县春季房交会参展开发企业名单

 

1、盘锦鼎隆房地产开发公司

2、盘锦瑞隆房地产开发公司

3、盘锦永隆置业有限公司

4、盘锦信兴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盘锦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盘锦颐康园老年会所有限公司

7、盘锦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盘锦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盘锦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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