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8〕10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 推进沿海经济带建设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8〕10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推进沿海经济带建设2018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盘山县推进沿海经济带建设
2018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和全省区域发展战略精神,加快盘锦全域沿海经济带建设,带动我县经济提质增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优化临海产业布局、构建现代临海产业体系为重点,加快对外开放开放步伐;以推进项目建设、强化招商引资为突破口,统筹存量优化升级和增量调整结构;以推进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促进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将盘山县打造成为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经济增长极。
二、重点经济指标
盘山县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产业升级。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力争实现19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实现132亿元、工业增加值力争实现102亿元、财政预算收入力争实现15.6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力争实现2500万美元。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着力推进重点园区建设,大力推进沿海开发开放
1.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形成全县各地区间、园区间协同发展格局。加快推进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东北快递(电商)物流园等重点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全面满足企业入驻要求。
责任单位: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县电商物流产业管理中心、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推进重点园区体制机制创新
探索“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积极引入专业投资公司,具体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投融资、招商引资、产业培育以及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服务等,将原来由管委会独自承担的职能,改为由管委会和专业公司共同承担,为园区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积蓄新能量。
责任单位: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高升经济区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3.加快推进园区产业整合
以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园区产业整合,进一步明晰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引导园区向“新高生”主导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4.抓好重点项目推进
全面落实项目领导包保责任制,为项目建设提供“妈妈式服务”,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进程。突出重点领域,抓好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全力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实现投资快速增长。突出抓好以浩业三期、锦绣花谷、乐活堡欢乐王国为代表的重点项目建设。2018年,全县计划实施推进亿元以上重点项目66项,其中新开工项目25项,续建项目41项,续建项目中计划今年竣工22项。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5.积极开展精准招商
以高新技术、精品农业、电商物流、商贸文旅等产业为主导,聚焦世界500强、行业百强、上市公司、小巨人企业实施精准招商。制定出台《关于大力实施精准招商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率工作方案》,精心策划包装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强的招商项目,2018年完成精准包装项目签约注册10个。
责任单位:县经合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6.推动石化产业升级
以浩业化工、宝来石化、益久石化等县域内重点企业为依托,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开发研制高端产品,形成石化产业全产业链条,增强产品附加值和竞争能力。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7.推动装备制造产业升级
大力提升特色装备龙头企业集团规模和实力,发挥其带动作用,巩固和提升金碧专用汽车制造等企业规模和实力。力争到年底,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再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8.推进工业技术改造升级
结合落实《中国制造2025》,以补齐产品结构短板、拉长产业链条、提升精深加工水平为重点,推进石化及精细化工行业向基地化、大型化、一体化方向发展。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突出抓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结合盘山产业特点和优势条件,重点打造新材料经济开发区和得胜、古城子三大产业园区,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9.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围绕智能制造、新能源等领域,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开发区3D打印技术、石墨烯、生物科技、高端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推进唐山拓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啤酒酵母衍生物项目、海油集团压裂产业园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10.推动现代高效农业发展
依托大米、河蟹、碱地柿子等特色种植业及优势农产品,积极推行“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全面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逐渐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大力发展精品高效农业,探索设施农业认养等新模式,2018年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面积达到65万亩,三品认证面积占耕地总量75%。扩大立体生态种养殖规模,2018年,实现新增稻田养蟹面积4万亩。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计划目标,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1.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创新
发挥县城的集聚效应,在中心城区形成交通便利、批发和零售业态集中、住宿、餐饮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配套齐全集聚区。2018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形成家庭服务业标准规范;12月底前,建立完善生活服务业网络平台,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12.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提质
围绕加速石化及精细化工、塑料新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现代物流及生态旅游等主导产业发展,大力扶持和发展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有效提高主导产业生产效率。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13.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步伐
推动以游湿地、观花海、憩氧吧、体民俗为特色的宜居宜游宜乐盘山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从旅游产品和游线、旅游城镇体系、旅游交通、景观风貌、产业融合、旅游服务设施、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全方位规划盘山县全域旅游的发展支撑。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8年5月前在沿国省干道、重点景区、现代农业展示带建设一批特色民宿。
(三)以县域经济为重点,不断壮大镇村经济实力
14. 明确镇街产业发展方向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以特色小镇为抓手,加快镇域经济发展。加快强镇富民,实现乡村振兴,对10个镇(街道)实行统筹谋划、分类指导,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推动特色旅游产业发展,2018年完成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提升镇街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
15.加快壮大村集体经济
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全县无集体经济收入村实施“破零行动”,并逐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2018年力争实现2个镇财政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4个镇财政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其余4个镇财政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力争实现每个镇都有1个收入超100万元的村、2个收入超50万元的村。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完成时限:2-12月按照方案规定持续推进;12月底前,完成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指标。
16.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
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辽宁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暨第十八届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第五届辽宁出口食品农产品展洽会等交易会,进一步提高“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盘锦碱地柿子”“盘锦泥鳅”等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知名度。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取得积极进展
17.推进镇街、经济园区财政体制改革
合理规划各镇(街道)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合理的财力格局,在保障基本运转的基础上,适度扩大镇(街道)、经济园区财政资金使用自主权,促进镇(街道)、经济园区财政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18.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级试点村筛选确认工作,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和资产量化工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前,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培训;12月底前,试点村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和资产量化工作。
19.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加强保洁员管理,强化美丽乡村考核,健全完善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最美家庭创评工作,继续做好院墙美化工作,提高院落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逐步取缔院内旱厕。继续抓好农村垃圾分类,加快沤肥池建设,继续加强村屯植树绿化、美化。
责任单位:县城乡办、县林园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0.积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大力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相关部门和各镇制定出台具体的鼓励扶持政策,支持返乡人员创办生产经营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营实体和农产品加工项目。2018年建成家庭农场49家,合作社743家,龙头企业22个。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四)以改革创新为重点,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
21.继续推进国企国资改革
持续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不断加强企业管控体系建设。深度挖掘政府资源资产价值,加快“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转化力度。加快国企混合所有制和股权多元化发展改革进程,鼓励国有资本围绕产业链、价值链,通过相关业务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业务互补等方式,参与非国有企业发展,形成具备较强竞争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依托盘山县国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盘锦锦禾园艺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锦绣花谷”项目的成功经验,继续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经济活力。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坚持国企改革与党的建设协同推进,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
责任单位:县国资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完成2017年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工作并制定《2017年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方案》,完成制定《2018年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实施方案》,完成盘锦绕阳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盘锦旭海河蟹有限公司组建合资公司工作;5月底前完成全县可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摸底调查工作;9月底前完成盘山县国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盘山县新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债转股项目,并以此为模板,推进盘锦高升经济区金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工业蒸汽项目的股权合作;12月底前完成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参股盘锦安泰银行工作和国有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工作。
22.深化农垦改革
根据《盘锦市加快农垦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以国家、省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为抓手,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建立与农垦土地性质和现代化农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土地经营管理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发挥农垦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优势,积极培育主导产业,盘活资源要素,做大做强农垦企业。完善盘锦盘山农垦集团及下属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垦企业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经营管理机制,重点加强国有农垦土地管理,实施农垦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实施农垦产品品牌战略。抓紧完成农垦土地清理建档工作,盘活农垦国有资产,推动资产资本化。确定集团战略和投资方向,组建旅游、产业融合、机械化施工和社会化服务等专业化公司,实现企业效益。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完成健全适应农垦企业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6月底前完成专业化公司法人和专业人才配备,进一步完善盘锦盘山农垦集团及下属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完成胡家农垦田家分公司1000亩土地规模化生产试点初见规模。完成农垦土地清理建档工作;7月底前完成盘活划拨农垦集团固定资产并使其初见成效;10月底前完成打造大米、河蟹、碱地柿子等农垦系列品牌建设,同时延伸产业链条,组建以生产、销售、仓储、深加工、机械化施工的专业化公司。
23.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按照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聚焦解决当前我县在产业结构、体制机制、生态建设等领域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全面提升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深入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不断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加速转轨,全面增强经济发展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为开创盘山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4.深化营商环境建设
抓好信用盘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查询和信用产品广泛应用,对标对本,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工作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学习复制江苏、浙江等先进地区经验,按照省市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持续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将“最多跑一次”的理念真正实现。建立完善《盘山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盘山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盘山县政府部门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盘山县政府部门审核转报清单》,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全面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编委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5.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建立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强化政府投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政府投资管理。严格执行《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除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外,一律实行备案制。探索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实行清单之外皆可依法准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6.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帮助企业树立防范金融风险思想、加强行业监管、维护金融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建立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严格监控。
责任单位:县国资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7.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企业创建研发机构,培育和引导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鼓励技术创新基础好、成长性突出的中小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开展创新活动,推进省级、市级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到2018年底,全县小巨人企业总数达 20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累计总数超过10家;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年递增5%以上。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2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全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引进培育计划,积极借鉴先进城市引才经验,从满足人才心理、物质、事业等各方面需求入手,依托各重点企业,加强我县优势产业宣传,加快吸引集聚各类专业人才,为我县建设提供新鲜血液。实施京津冀、长三角等溢出人才承接计划,积极与北京、天津等地区人才服务机构对接,吸引更多人才来盘创业就业。制定出台具有明显优势的引才政策并组织落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目标计划,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五)以生态建设为重点,推动生态经济协调发展
29.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强化养殖污染源头控制,推进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处理。推广镇街道污水、固废集中处理,对重点园区开展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或新建、扩建工程。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动监局、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30.全面推行河长制
制定出台“一河一策”治理和保护管理方案,印发县级河长制实施方案,召开全县总河长会议,并设立河长制公示牌。加强水系连通工程,完成河道清淤疏浚、防汛道路及建筑物等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31.推进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检查各村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及入户小垃圾桶使用情况,完善保洁员管理,推进及考核各镇(街道)对保洁员垃圾分类奖惩工作,完成各镇(街道)村垃圾分类及村容村貌考核验收工作。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各村完成垃圾堆肥池建设及使用,并完成各镇(街道)村垃圾分类及村容村貌考核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落实机制
各县直相关部门要把沿海经济带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业务股室、具体工作人员;各重点园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重点指标监测、工作落实情况梳理。
(二)强化对上争取
各县直部门、经济区要根据沿海经济带建设政策、资金支持方向,找准政策与盘山发展契合点,加强项目谋划包装,力争获得更多国家、省政策资金支持。
(三)强化考核督导
加大沿海经济带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督查力度,建立问责机制,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或工作推进不力的,将由县委、县政府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严格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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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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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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