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8〕121号孙雨县长在县政府第一次 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盘县政办发〔2018〕1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现将2018年6月8日,孙雨县长在县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孙雨县长的讲话
(2018年6月8日)
这次廉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和市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按照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总结过去五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分析全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我县今后五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此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过去五年,全县政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着力转政风、严纪律、强监管、肃贪腐,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源头防腐取得重大突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共向经济区、各镇(街道)下放行政职权303项,推行容缺审批、全程代办等改革,使审批时限压缩了近三分之二。全面改革商事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是规范权力取得重大进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制定和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支持政府、监督政府。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项目招投标等专项整治,全方位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政府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三是政风转变迈出重大步伐。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完成精简机构编制、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行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三公”经费实现五连降。严厉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惩处一批腐败分子,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近期对县安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等6家党委(党组)进行了首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281件,移交县纪委45件,移交被巡察党组织236件;其中,涉及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20人、一般干部43人。巡察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较为普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有的党组织对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有的传达流于形式,没有具体落实;有的等待观望,甚至不落实;有的压、忘、丢,最终不了了知。尤其是对县委、县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学习传达不及时、不到位,个别单位甚至没有传达。
二是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大部分党组织没有专门组织召开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导致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
三是监督责任缺失。有的单位没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有的单位领导只是有分工,但没有开展监督工作,甚至分管领导带头违纪。问题较为突出的是县人社局分管专业技术股的领导,对职称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参与其中。
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仍然存在。乱发补助、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公款宴请等现象五花八门、屡禁不止。
五是廉政隐患突出。特别是在财经纪律的执行上,经手人不签字、白条入帐、变相报销、挪用资金,甚至无主要领导签字也能核销,各种违规违纪现象比较严重。
六是涉法腐败问题仍然不是个别现象。有的部门甚至顶风违纪违法,形成行业潜规则。在组织调查时,采取各种方式、手段掩盖,对抗组织。
以上问题充分表明,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加大力度、持之以恒抓紧抓好。全县政府系统要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扎实有力的举措,不断把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廉洁政府建设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做好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县政府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廉洁政府目标,深化标本兼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正风肃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为盘山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也是统领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纲”和“魂”。全县政府系统所有党委(党组)都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讲政治、严纪律、守规矩的表率。
第二,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要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将“放管服”改革引向深入。
在“放”的方面:要继续放权减权限权,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要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探索推行“多评合一”、“多规合一”等新模式,加快推行“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等审批改革,在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规范行政行为。
在“管”的方面:要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综合有效的监管体系,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要持续推进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努力实现市场监管事项和执法事项全覆盖。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权力的边界,用清单管理推动规范用权,以制度刚性约束权力。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在“服”的方面:要做好“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加快推进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对分散在各部门的服务事项,除特殊原因外,6月底前要全部进入各服务大厅,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
第三,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要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从严管理,真正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防止违纪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是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要强化预算执行,预算一经人大审议通过,就具有法律效力,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随意改变。对预算未安排的事项一律不得支出,特殊情况必须增加支出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予以追加。
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要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和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结转规模,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力度,对无需继续支出的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要全部收回统筹使用,防止资金沉淀。
三是突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原则上申报预算的项目都要设定绩效目标,并且要强化绩效目标评价结果应用,优先考虑和重点安排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取消无绩效或低绩效项目,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应,确保资金安全。
四是加大对预算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预算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预算执行中不按规定乱开支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惩不贷。
第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切断行政权力插手公共资源交易链条,全面监督交易过程,做到全程留痕。
一是规范平台监管。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加快推进平台交易全覆盖,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都要进平台,让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
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坚决杜绝假招标、围标和串标等行为。在招投标问题上,绝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特别是对政府类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规范政府类工程各项手续办理程序管理办法〉的通知》(盘县政办发〔2018〕43号)和《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政府类投资项目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盘县政办发〔2016〕115号)文件要求。所有政府类工程项目,必须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重大项目需经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未经通过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和代办。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管理单位都必须严格履行立项、招投标、审计申报等手续和程序,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勘察和监理必须由政府采购中标单位实施,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审计,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三是严格政府采购管理。要坚持公开择优,以事定费,加快完善和充实政府购买服务机构库的建设,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别是针对社会反映比较多的收回扣、效率低等问题,要严查严管,防范腐败现象发生。
第五,加强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的监管。当前,盘山国资国企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既要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又要防范其中的廉政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一是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集团改革运营。要创新和加强监管方式,强化对国有企业主要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等重要环节的监督,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管好关键人,做到依法依规操作,严防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问题。
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加快建立企业内部监督体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实施精准分类监管。要从“投向、程序、风险、回报”四个方面着力,防范投融资、产权交易等过程中的利益输送和国有资产损失。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既要激励,又要让他们放开手脚大胆干事创业,也要全面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三是看护好经营好公共资产。要建立健全清查核实、产权登记、收益收缴管理等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资产转让等方面的监督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重大风险事件发生。
第六,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年来基层的“微腐败”、“小官巨贪”问题很多,各类黑恶势力屡禁不止,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我们必须聚焦基层腐败和涉黑涉恶等突出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重拳整治、重点打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是严管民生款项。低保、棚改、医保等民生领域的资金多是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必须紧紧看住、从严管好。要聚焦扶贫、低保等领域,坚决防止扶假贫、假扶贫,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现象,严厉惩处基层腐败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是严打侵犯群众利益行为。深入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工作,深挖严查政府系统放纵、包庇、甚至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建设廉洁放心的民生工程。一些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周期长、资金投入大,腐败问题易发多发。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健全公共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审批、实施等全过程监管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使每项公共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
三、采取更有力举措,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镇(街道)、各部门、经济区要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坚持依法行政。要坚决杜绝政府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不依法施政,坚决杜绝政府不按合同办事,朝令夕改、说变就变,坚决杜绝政府言而无信、“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工作人员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政府活动纳入法治轨道。
第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着力解决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突出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发现解决矛盾和问题。同时,还要从严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
第三,勤勉履职干事创业。要坚持“干”字当先、务实笃行,把“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作为推动政府系统转职能、强作风、树形象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全力以赴抓好各项目标的任务落实落地。
第四,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正确认识和看待监察委员会,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工作,从严从紧要求自己,养成在监督下履职的习惯、意识和自觉性。
第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的职责。政府系统各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考虑。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知责、负责、尽责,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到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
同志们,做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地区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必须高度重视。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没有完成时”的韧劲,凝心聚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做好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为开创盘山改革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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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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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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