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8〕125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18年河蟹价格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8〕1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2018年河蟹价格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盘山县2018年河蟹价格
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按照盘锦市政府关于《中共盘锦市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建立由政府、农业企业、农户、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分担机制,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三农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立足县域特色,降低特色农业产品风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河蟹价格保险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盘锦市作为河蟹之乡,有许多螃蟹养殖场(户),但螃蟹的售价会根据自然、市场等因素造成价格波动,为规避“蟹贱伤农”现象发生,结合我县特色农产品生产实际需求,特将河蟹价格保险纳入特色农产品保险项目。
河蟹价格保险主要保障收获上市时起至上市销售完毕期间的养殖河蟹销售价格损失。合同双方约定河蟹的保险价格,当河蟹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低于保险价格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有力化解河蟹产业价格风险,促进河蟹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农户增收、帮助农户规避市场风险。
二、 保险办法
(一) 保险标的:扣蟹
(二)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当地螃蟹生长期内所发生生产成本的直接费用、人工成本、地租费用协商确定,暂按每亩产量100斤,每斤价格10元测算。
每亩保险金额=保险产量(斤/亩)×保险价格(元/斤)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元)×保险面积(亩)
(三) 保费计算
保险费率:8%
保险费=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保险费率×保险面积(亩)
(四) 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保险价格-保险螃蟹平均销售价格)/保险价格×保险金额
例:某养殖场是一个有养殖河蟹经验,有健全管理制度的河蟹养殖场,经与保险公司约定,为其养殖1000亩的河蟹投保螃蟹价格保险,每亩扣蟹产量100斤,合同约定螃蟹保险价格10元/斤,由于今年养殖螃蟹农户较多,在10月10日-20日盘锦河蟹市场平均销售价格9元/斤。
该养殖场保险金额:10元*100斤*1000亩=1000000元
保费:10元*100斤*1000亩*8%=80000元
赔款金额=(10-9)元/100斤*1000亩=100000元
三、 保费分解
2018年我县河蟹价格保险拟试点面积5000亩,要求投保农户具有养殖经验且具备健全的河蟹养殖管理制度。保费补贴方面,县级财政补贴50%,农户个人承担50%。
四、 组织领导
为加强河蟹价格保险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县农业局、县海洋渔业局为主导,人保财险盘山支公司负责具体承保理赔事务。各镇、街道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河蟹价格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 工作时限
|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印发 |
为推进特色农业健康发展,确保农户利益得到最大保障,要求各单位在6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